■田耿文
由于我国幅员辽阔,台风、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频发,严重影响经济和社会发展、人民生产生活。这些灾害因具有范围广、损失大等特点,一般的保险往往难以完全覆盖和有效保障。
巨灾保险主要针对的是地震、台风、海啸、洪水等自然灾害可能造成的巨大财产损失和严重人员伤亡的风险,完善巨灾保险制度势在必行、刻不容缓。
一方面,巨灾保险可以为受灾人员提供资金支持,帮助他们快速恢复生产和生活,加速灾后复苏进程,减少因灾害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另一方面,还可以增强社会对灾害的预防和应对能力,促使个人和机构更加重视风险管理和防灾准备,从而降低灾害带来的影响。此外,通过建立巨灾保险制度,可以减轻财政部门在应对灾害时可能面临的较大支出,利用保险机制更有效地进行风险分散和经济补偿。这对于保障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实际上,随着近年来公众风险意识的提高,我国巨灾保险已开始呈现蓬勃发展的势头,市场规模也在持续扩大。但不容忽视的是,我国巨灾保险总体上仍处于初级阶段,尚存在诸多问题和挑战。比如,目前的巨灾保险主要是区域性的、单灾因的设计,全国性的、多灾因的巨灾保险制度尚不完善。
另外,我国巨灾保险市场的发展还受到多种因素的制约。比如,公众对巨灾保险的认知度不高、数据基础比较薄弱、政策支持力度有待进一步提升等,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巨灾保险的发展步伐。
笔者认为,目前,完善巨灾保险制度已刻不容缓,亟须各方协同合力,稳步推动其发展。
首先,应尽快制定出台相关法律法规,对巨灾保险制度的范围、责任和运作机制进行规范和明确,引导和鼓励保险公司积极参与。同时,抓紧时间设立巨灾保险基金,并鼓励保险公司和再保险机构参与风险分担。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印发《关于推动绿色保险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中指出,推动巨灾保险发展,扩大巨灾保险覆盖面。为巨灾保险下一步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
其次,要建立健全风险评估体系,包括灾害风险地图、灾害概率模型等,帮助保险机构确定保险费率和赔偿标准,有效管理风险。
此外,还应不断加强公众对巨灾保险的认识和理解,提高灾害风险管理意识,鼓励个人和企业购买各类商业巨灾保险,多渠道、多形式提高巨灾保险保障水平,完善巨灾风险保障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