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耿文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近日发布数据显示,2023年汛期以来,在灾后保险理赔方面,各家保险公司目前已为五省(市)强降雨灾害提供赔付预赔付共计108.04亿元,案件赔付率超99%,金额赔付比例达92%。
一系列亮眼的数据背后,是我国保险业为受灾地区的农业恢复生产、小微企业复产以及基础设施重建等工作做出的努力。
保险具有经济补偿、资金融通和社会治理等功能,是市场经济条件下风险管理的基本手段,也是我国金融体系、社会保障体系和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作为经济减震器,近年来,我国保险业通过提供风险管理服务,帮助企业或个人识别和评估潜在风险,并采取有效的措施来降低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当灾情发生前,保险业通过提供预防性的保险产品和服务,帮助企业或个人增强风险意识,提高风险防范能力;灾情发生后,快速响应,依据保险条款有效分散和转移风险,减少因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带来的经济损失。
作为社会稳定器,保险业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也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通过提供多样化的社会保障产品和服务,保险业为个人和家庭提供了全面的风险保障,降低了社会风险对个人和家庭的冲击。同时,保险业还通过其风险管理机制和风险预警系统,协助政府和社会各界有效应对各种突发事件和危机,成为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力量。
与此同时,随着科技的进步和互联网的普及,保险业也在不断创新和发展,逐步实现数字化转型和智能化升级,风险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进一步提升。另外,保险业还积极探索与其他产业的跨界合作,比如乡村振兴、航空航天、医疗卫生等领域,从而推动保险产品和服务的创新发展,为经济社会和“三农”事业发展提供更加全面和高效的风险保障和服务支持。
当前,正是保险业迎来蓬勃发展的重要机遇期。保险业应继续发挥其独特优势和作用,不断提升服务质效,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全面的风险保障和高效的服务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