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金融时报-农金网北京讯(记者李美丽)日前,第一批个人养老金产品获批上线。11月25日,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人寿”)与客户王先生成功签订了国寿首份个人养老金产品保单。
据了解,王先生今年35岁,是北京市一家金融企业中层管理人员。王先生表示,考虑到前期家庭财务支出项较多,因此仅为自己和家人配置了中国人寿基本的意外保障和重疾保障,并未对养老方面做更多规划。
随着年龄以及社会阅历的增长,王先生逐渐意识到,仅靠基本养老保险并不能满足个人未来的养老诉求,加之目前整体投资环境不够理想,个人投资者通过自我布局来实现资产的稳健增值较难。
在看到国家《个人养老金实施办法》公布以后,王先生第一时间联系到前期为自己服务的中国人寿客户经理,提出尽快为自己办理个人养老金制度下的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产品的想法。
“首先,个人养老金是国家持续完善健全个人养老体系的关键一环,事关每一个人,因此早参与早享受;再者,个人养老金缴纳和领取均享受个税减免政策,对我个人而言,每年减税约2000元;最后,每月1000元的缴费应该说是没有多大压力,退休时每月的养老金领取也是对个人养老的有效补充。”作为金融专业出身的王先生给出了自己的理解。
在谈到为什么选择中国人寿个人养老金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产品时,王先生介绍:“个人养老是每个人的终身大事,在对接养老产品时,一定要优先考虑产品的安全性和长期收益性。作为中国人寿的老客户,我对国寿的品牌十分信赖,加之因为从事金融行业,对中国人寿在资产实力、经营能力、投资风格上均有一定了解。结合近几年的投资表现,我毫不犹豫地选择了中国人寿。”
个人养老金是指政府政策支持、个人自愿参加、市场化运营、实现养老保险补充功能的一项制度。凡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都可以参加个人养老金制度。个人养老金实行个人账户制,缴费完全由参加人个人承担,自主选择购买符合规定的储蓄存款、理财产品、商业养老保险、公募基金等金融产品,实行完全积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参加人每年缴纳个人养老金额度上限为12000元,可以按月、分次或者按年度缴纳,缴费额度按自然年度累计,次年重新计算。今后,国家会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发展情况适时提高缴费上限。
中国人寿表示,个人养老金制度属于补充养老保险制度,是我国养老保险体系的第三支柱,有助于推进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障体系建设,可以丰富社会大众的养老选择,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样化养老保障需要,让个人养老金参加人在养老保障一、二支柱的基础上,再增加一份养老积累,进一步提高参保人养老收入水平和老年生活保障。
在个人养老金产品储备方面,中国人寿积极准备了多款个人养老金产品。在渠道销售方面,该公司将充分发挥相关渠道的营销服务优势,为客户提供便捷、高效、优质的个人养老金产品服务,真正为客户未来的养老解除后顾之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