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周尚伃
为做好暂停转融通借入证券实时可用技术准备工作,3月13日,《证券日报》记者从券商处获悉,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向部分券商下发《关于做好暂停转融通借入证券实时可用业务通关测试工作的通知》,定于2024年3月16日在生产环境组织转融通业务通关测试,要求各券商高度重视,做好系统、流程、人员等各方面准备。
具体来看,各券商需要按照《暂停转融通借入证券实时可用业务通关测试方案》认真做好测试工作。测试结束后,券商需做好环境恢复工作,并根据测试方案要求反馈测试情况。本次通关测试时间为3月16日,模拟转融通1个交易日的交易和结算。同时,券商需要确保下一个交易日(3月18日)生产系统的正确运行。
本次测试内容涵盖市场化转融券约定借入和撤单、转融券非约定借入和撤单、市场化转融通证券出借、非约定申报转融通证券出借、展期和提前了结申报和撤单、市场化转融资借入申报和撤单、担保证券缴存提取、担保品买卖、行情接收与展示、清算交收等业务处理。
本次业务测试重点包括,市场化转融资申报/撤单、市场化转融券约定借入和撤单、转融券非约定借入和撤单、市场化转融通证券出借、非约定申报转融通证券出借、保证金交易,以及上述业务的清算等业务处理。
1月28日,为贯彻以投资者为本的监管理念,加强对限售股出借的监管,证监会经充分论证评估,进一步优化了融券机制。具体包括:一是全面暂停限售股出借;二是将转融券市场化约定申报由实时可用调整为次日可用,对融券效率进行限制。因涉及系统调整等因素,第一项措施自1月29日起实施,第二项措施自3月18日起实施。
当时,证监会表示,此次证监会优化融券机制,主要体现以下监管意图:一是突出公平合理,降低融券效率,制约机构在信息、工具运用方面的优势,给各类投资者更充足的时间消化市场信息,营造更加公平的市场秩序。二是突出从严监管,阶段性限制所有限售股出借,进一步加强对限售股融券监管,同时,坚决打击借融券之名行绕道减持、套现之实的违法违规行为。
2月6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就“两融”融券业务有关情况答记者问时表示,经研究决定,证监会对融券业务提出三方面进一步加强监管的措施:一是暂停新增转融券规模,以现转融券余额为上限,依法暂停新增证券公司转融券规模,存量逐步了结;二是要求证券公司加强对客户交易行为的管理,严禁向利用融券实施日内回转交易(变相T+0交易)的投资者提供融券;三是持续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将依法打击利用融券交易实施不当套利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融券业务平稳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