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周尚伃
7月27日晚间,长城证券发布公告称,为加快资产管理业务发展,顺应当前资产管理行业监管政策导向,公司于2022年7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设立资产管理子公司并相应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拟出资10亿元设立全资子公司长城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暂定名,以下简称资管子公司),由其承继公司证券资产管理业务并相应变更公司经营范围。
同时,经长城证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按照监管机构要求,视资管子公司风险控制指标情况为其提供累计金额不超过5亿元(含)的净资本担保承诺,承诺有效期自资管子公司成立之日起至其资本状况能够持续满足监管部门要求之日止。
对于设立资管子公司的目的,长城证券表示,设立资管子公司有利于公司加快资产管理业务发展,顺应当前资产管理行业监管政策导向,加快财富管理转型,提高综合财富管理服务能力,进而实现“资产管理业务立足成为连接公司资金端与资产端的腰部力量,基于主动管理转型成果,成为重要的内部支撑财富管理业务的产品中心和公司对外的重要客户中心”的公司“十四五”战略规划目标。
(编辑 张钰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