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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灾保险保费近十年年均复合增速超40% 借力资本市场拓宽灾害风险分散渠道

2024-07-08 23:48  来源:证券日报 

    本报记者 冷翠华

    近期,我国南方多地遭遇持续强降雨天气,湖南、广东等地发生洪涝和地质灾害。灾情牵动人心,也让巨灾保险的关注度持续提高。

    《证券日报》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近年来,我国巨灾保险快速发展,巨灾保险保费从2014年到2023年的年均复合增速超过40%,在巨灾中承担的损失赔偿比例也持续提升。不过客观来看,我国巨灾保险的保障范围和保障金额仍有待持续提升,需要从建立多层次巨灾保障体系、完善多元风险分散机制等方面发力,特别是要利用好资本市场的力量,拓宽灾害风险的分散渠道。

    保险业积极行动

    灾情面前,保险业积极行动。

    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防汛抗旱保险服务工作的通知》。《通知》提出,“保险机构要积极对接地方党委政府及主管部门,体现行业担当,主动做好保险服务工作”“对受灾地区,要畅通理赔绿色通道、简化理赔手续、优化服务流程,加快理赔和预赔速度,做到应赔尽赔、能赔快赔、合理预赔”。

    据央视新闻客户端消息,7月5日傍晚,湖南省岳阳市华容县团洲垸洞庭湖一线堤防决堤。

    灾情出现后,保险机构迅速行动。记者获悉,人保财险迅速开通绿色理赔通道、简化理赔流程,加快绝产水稻赔付。截至7月6日15时,人保财险岳阳市分公司已支付民生类农险赔款600多万元。

    中国人寿、中国太保、中国平安、中华财险等险企也启动了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成立理赔服务工作小组。比如,中国太保产寿联动、总分协同,第一时间启动重大灾害事故应急响应机制,开启灾情理赔绿色通道,做到应赔尽赔、快速赔付。

    实际上,今年以来,面对各类自然灾害,保险业积极发挥灾前防范、灾中救助、灾后理赔的作用。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披露的数据,保险业全力应对南方暴雨灾害,截至6月23日12时,相关地区保险机构累计接报案1.84万件,报损金额6.19亿元。

    保费规模快速增长

    我国自然灾害分布范围广、灾害风险高。应急管理部披露的数据显示,近12年我国自然灾害年均直接经济损失超3600亿元。保险在巨灾中发挥的防灾减损作用备受关注。

    中再产险创新业务部总经理周俊华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2014年以来,各地政府相继针对区域特点,开展符合当地风险保障实际的巨灾保险探索,截至2023年,广东、广西、山东等19地根据当地灾害特点和保障需要,陆续建立地方性巨灾保障制度。从保费估算来看,目前我国巨灾保险年保费规模已经超过了10亿元,从2014年到2023年,年均复合增速超过40%。

    覆盖面扩大、保费增长的同时,巨灾保险承担的损失赔偿比例也在持续提高。周俊华介绍,在2008年汶川地震灾害中,保险赔偿金额仅占全部直接经济损失的0.2%,而在2021年的河南强降雨灾害中,保险赔偿占直接经济损失的比例超10.0%,保障程度大大提高。同时,随着我国保险深度和密度的增加,财产险和工程险涵盖地震、台风/洪水的风险暴露不断上升,中再产险根据行业数据统计,2022年底保险覆盖的地震、台风/洪水风险暴露分别达80万亿元、136.3万亿元,从2014年以来复合增长率分别达19.2%、10.6%。

    从巨灾保险的保障范围和保障程度来看,以居民住宅保障为例,2015年,中国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共同体成立;2024年,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财政部印发《关于扩大城乡居民住宅巨灾保险保障范围进一步完善巨灾保险制度的通知》,明确了三方面内容:一是扩展巨灾保险责任,以城乡居民住宅及室内附属设施为保障对象,保险责任在破坏性地震的基础上,扩展增加台风、洪水、暴雨、泥石流、滑坡等自然灾害。二是提升基本保险金额,实现巨灾保险基本保险金额翻倍。三是支持商业巨灾保险发展。

    商业保险公司也积极参与巨灾保险业务。例如,据中国人寿财险公司介绍,其持续提高巨灾保险产品覆盖面,参与地方性巨灾保险项目由2021年的8个增加到2023年的25个。

    保障缺口仍需弥合

    尽管巨灾保险的保费快速增长,其在灾害事故中承担的损失赔偿占比持续提升,但客观来看,我国巨灾保险的保障缺口仍较大,还需要持续探索建立多层次的巨灾保险体系,提升保障程度。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局长李云泽近日表示,从全球平均水平看,重大灾害事故的损失中,40%左右由保险业承担,而我国这一比例仅为10%左右。

    “尽管近年来我国巨灾风险机制已初有成效,损失承担比例逐步提升,但整体提升速度还比较慢,仍需持续弥合保障缺口。”中华联合保险集团研究所首席保险研究员邱剑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

    邱剑表示,我国地域广、自然灾害多,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大,因此巨灾保险的需求非常大。不过,当前我国巨灾保险制度和体系还不完善,保险产品的供给不足。他认为,要做大我国巨灾保险体系,需要加大巨灾保险政策支持,完善多层次巨灾风险分担机制,丰富巨灾保险产品体系。

    同时,建立巨灾模型也非常重要。邱剑表示,巨灾模型相当于巨灾风险管理的“芯片”,要加强巨灾风险数据建设,逐步提高巨灾保险产品供给,不断缩小保障缺口。

    探索多元风险分散渠道

    巨灾风险的一大特点就是损失巨大。业内人士认为,发展巨灾保险需要进一步完善风险分散机制,特别是要利用好资本市场的力量,拓宽灾害风险的分散渠道。

    近年来,我国着力建立和完善巨灾保险制度,持续探索发行巨灾债券。2015年,中再产险作为发起人,利用特殊目的机构(SPV)在百慕大发行了首笔巨灾债券,实现了保险连接资本市场的重大突破。2021年,其又在中国香港成功发行巨灾债券。这些探索丰富了巨灾风险资本市场分散渠道,进一步完善了巨灾风险的分散转移和补偿机制。

    巨灾债券是通过发行收益与指定的巨灾损失相连结的债券,将保险公司部分巨灾风险转移给债券投资者。今年4月份,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推动绿色保险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研究探索通过巨灾债券等新型风险转移方式拓宽风险分散渠道,推动形成多层次多维度的巨灾风险分散体系,提升行业巨灾风险承担能力。

    周俊华表示,国内发行巨灾债券同时涉及保险业、证券业及相关行业,发行体系的建设是一项系统性工程。因此,仍需加强顶层设计与行业实践,形成政府与市场的合力,不断提升保险业服务实体经济的质效,推动我国灾害治理能力与治理体系建设日趋完善。

    业内人士认为,灾害治理必须将政府、市场和社会三个方面进行系统整合,需要进一步推动巨灾保险与国家灾害治理制度的深度融合,实现灾害风险的科学防范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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