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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支付宝等或迎“超级平台”监管 强调数据管理主体责任

2021-11-02 19:34  来源:证券日报网 李冰

    本报记者 李冰

    互联网平台是数字经济的基础设施,是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融合发展的关键环节,是各类数字经济活动的组织者、协调者。

    日前,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互联网平台分类分级指南(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分类分级指南》)、《互联网平台落实主体责任指南(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主体责任指南》)面向社会征求意见,正在基于我国数字经济发展现实,科学界定平台类别、合理划分平台等级。

    易观高级分析师苏筱芮对《证券日报》表示,“监管文件从公平竞争、数据治理、用户管理、内容管理、风险防控等予以规范,覆盖到平台日常经营的方方面面,主要会存在两类影响:首先是督促平台型企业搭建起基本的合规架构,建立基本的风险防控制度,并且将具体责任落实到人;其次是平台型企业未来应更关注公平竞争与生态治理。”

   超级平台“紧箍咒”涉及九大责任

    目前我国互联网平台主要分为六大类,即网络销售类平台、生活服务类平台、社交娱乐类平台、信息资讯类平台、金融服务类平台、计算应用类平台。平时大家常用的社交、游戏以及短视频等属于社交娱乐类平台。

    《分类分级指南》中指出,拟将互联网平台分为超级平台、大型平台和中小平台。其中,在中国的上年度年活跃用户不低于5亿,上年底市值(估值)不低于10000亿人民币,属于超级平台;年活跃用户5000万以上,市值(估值)不低于1000亿元的平台,属于大型平台;在中国具有一定的年活跃用户,具有一定的市值(估值),属于中小平台。

    据公开资料不完全梳理,目前满足超级平台条件的互联网企业或有阿里巴巴、腾讯、美团等,市值均超10000亿元。微信、淘宝、抖音、支付宝等APP将按照超级平台管理。

    零壹研究院院长于百程对《证券日报》记者指出,此次通过平台分级监管,将平台划分不同级别,会有助于精准施策,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对超大平台的监管更加重视公平竞争、开放、数据治理、风险等维度。

    另外,记者注意到,《主体责任指南》则明确了超大型互联网平台经营者的九大主体责任,并应当遵守公平和非歧视原则,同时在开放生态、数据管理、风险防控、内部治理等方面受到多方面监管。

    博通咨询金融行业高级分析师王蓬博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通过互联网平台分类,可以更加深入全面了解不同类型平台各自具备的特点,更加精准地帮助制定不同类型平台治理的重点,从而提升监管精细化水平,更好地带动行业发展和服务普通用户。”

   超级平台将迎来数据安全等强监管

    伴随着数字经济发展,互联网平台越来越广泛参与到资源配置中来。在互联网平台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了侵犯用户隐私、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资本无序扩张等诸多问题,影响了数字经济的健康发展。

    记者注意到,《主体责任指南》也明确了数据管理主体责任,指出超大型平台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数据安全审查与内控机制,对涉及用户个人信息的处理、数据跨境流动,涉及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数据开发行为,必须严格依法依规进行,确保数据安全,同时应当确定数据安全责任人,明确相关人员的名单与联系方式。

    王蓬博指出,互联网超级平台未来在数据管理方面将迎来强监管,而开放生态互联互通方面肯定仍然要继续推进,平台责任也将更大。

    同时,在开放生态方面,《主体责任指南》强调,要求超大型平台经营者应当在符合安全以及相关主体权益保障的前提下,推动其提供的服务与其他平台经营者提供的服务具有互操作性。

    记者注意到,今年以来,各大互联网平台均在积极推进开放生态,例如,日前,支付宝公布与中国银联推进互联互通的进展:已向银联云闪付开放线上场景,首批覆盖85%淘宝商家。微信也公开声明称,腾讯微信支付正与银联云闪付在支付、服务两个层面推进更深入的互联互通。

    另外,对于上述文件将给普通用户带来怎样的影响,于百程指出,“平台分级监管的一个重要目的是保护用户的合法权益,比如保护用户的隐私、用户的选择权、避免价格算法歧视、避免过度营销等方面,普通用户都将受益。”

    苏筱芮称,监管文件多处强调对个人用户的保护,有利于为普通用户营造更加透明、优良的消费环境;从自然人隐私与个人信息保护规范的内容来看,有利于保护个人隐私信息;从消费者保护内容来看,有利于为消费者提供更加高效的投诉、举报和争议在线解决机制,从而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编辑 上官梦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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