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吴奕萱 见习记者 邬霁霞
由于公司组件事业部全球市场总监庄英宏在朋友圈透露了公司储能业务订单规模,近期东方日升成了资本市场关注的焦点之一,公司还因此收到了深交所关注函。1月16日晚间,东方日升发布了关于对深交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以下简称“回复公告”),对此前公司内部人员在朋友圈“晒订单”这一事件给予具体的回应。
东方日升方面表示:“针对本次事件,公司管理层及信息披露工作相关人员进行了深刻的反思和检讨,对未能及时地发现本次不当言论事项的发生、未能及时有效地阻止本次事件的进一步发酵同时向深交所进行报告,从而对广大投资者造成了一定的影响而深感歉意。因此,公司高度重视、坚决整改,在该事件发生后,积极果断进行了处理,现庄某已被公司内部问责。”
据公告显示,针对庄英宏的不当言论,公司已按照相关规章制度对其予以严重警告处分、一次性扣除绩效工资、2022年度综合考核等级不高于B等、取消当年度晋升及评优评先资格等处罚。
同时,东方日升还在此次回复公告中披露了公司储能业务订单相关情况。据悉,东方日升储能业务由公司旗下双一力(宁波)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双一力”)主要承载和负责,目前宁波双一力已签订单量约1GWh,意向在谈订单量约3GWh,合计约4GWh。
对于东方日升此次内部人员“晒订单”事件,浙江六和(湖州)律师事务所律师余磊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也认为:“东方日升早在上市初便制定了内部人员对外发布信息事项相关规章制度,但却有员工犯了在朋友圈透露公司订单规模这种低级错误,说明公司对规章制度执行力度不足,公司内部对于信息披露监管也有缺位。公司应努力强化相关内部人员对于信息披露合规和底线的认识和理解,提高员工的信息披露合规意识、履职能力以及专业化水平。”
而在这方面东方日升已采取了相应的措施。据公司方面透露:“公司现已对全体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相关责任部门负责人分别拟定了信息披露相关培训计划,并不定期组织相关的学习和执行情况的考察。尤其在个人朋友圈、微信公众号等自媒体信息发布方面,公司将进一步完善对外发布流程、严格把关,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管理办法,避免此类误导投资者事件再次发生。”
另外,余磊还表示,上市公司作为信息披露的主体,应当多站在投资者角度思考问题。余磊建议:“上市公司需要对内部人员对外发布信息行为的发布程序、方式、内容等做出明确限制。上市公司高管和相关人士也应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做到‘敬畏市场、敬畏法治、敬畏专业、敬畏风险’,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对于在实务操作中存在的不确定性问题,上市公司应及时向监管部门咨询并认真听取监管部门意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编辑 上官梦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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