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谢岚 见习记者 孙文青
12月30日盘前,思源电气因拟收购烯晶碳能电子科技无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烯晶碳能”)股权一事收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
关注函显示,12月29日,思源电气发布公告称,将使用自有资金6.18亿元收购烯晶碳能41.20%的股权。本次股权收购完成后,思源电气将持有烯晶碳能51.20%的股份。
而据此前公告披露,2021年度烯晶碳能营业收入4,015.69万元,净利润为-1,888.79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240.97万元,期末净资产为4,342.41万元;2022年1-10月,烯晶碳能营业收入6,664.01万元,净利润为-1,557.27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5.67万元,期末净资产为2,785.14万元。
思源电气在收购公告中称,根据公司前期对烯晶碳能开展的尽调,基于公司对未来储能器件市场前景的判断,综合考虑烯晶碳能公司的资产账面价值、实际经营情况、未来获利能力,重点考虑烯晶碳能多年行业经验、市场竞争地位、知识产权及研发技术的潜在价值,经各方磋商,一致确定以公司整体估值人民币15亿元,从而形成本次交易定价。
对此,深交所要求思源电气说明本次股权收购的背景、原因、筹划过程以及交易的合理性和必要性,股权收购涉及的大额现金支出及后续投入是否对公司流动性产生不利影响;其次,说明本次股权收购价格对应的市盈率和市净率情况,具体定价过程或依据,并结合最近三年及一期烯晶碳能的主要经营情况、其他股东入股或退股的价格及同期公司估值情况,进一步说明本次股权收购价格定价的定性及定量情况,并结合定价考虑因素和参数,分析说明本次定价的合理性及是否符合行业惯例。
(编辑 李波 孙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