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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吴奕萱
11月3日晚间,*ST银亿发布公告称,公司于当日收到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宁波中院”)做出的《民事裁定书》,宁波中院裁定*ST银亿《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并终结公司重整程序。
此份公告意味着*ST银亿重整圆满落幕,同时*ST银亿已向深交所提交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申请审核通过后公司股票简称将由“*ST银亿”变更为“银亿股份”。
*ST银亿表示,此次宁波中院裁定《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宣告公司正式走过黑暗期解除全部危机,公司基本面就此迎来根本性改善,影响公司发展的不利因素将全面消除,公司整体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有望逐步提升。今年前三季度,受益于重整计划完成产生的债务重组收益,*ST银亿实现净利润1.68亿元,较上年度扭亏为盈。
(编辑 李波 孙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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