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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邦讯年报难产 自述未与审计机构达成一致意见

2022-05-04 21:51  来源:证券日报网 

    本报记者 桂小笋

    5月4日晚间,*ST邦讯连发两则公告,称在重大事项上与审计机构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定期财务报告,公司股票自5月5日开市起停牌,且目前存在终止上市交易的风险。

    透镜公司创始人况玉清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说,“从公开信息判断,*ST邦讯即使能够在6月30日之前披露财报,也极有可能被出具非标意见,仍然无法规避退市风险警示,根据交易所的规定,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的上市公司,股票会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ST邦讯原定于4月25日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一季度报告,因在重大事项上未与年报审计机构达成一致意见,公司曾计划延期至4月30日披露2021年报及2022年一季度报告,不过,因为在受赠成都能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资产事宜的审计与评估和四川天府银行三方债务转移及债务豁免等事项上仍未与年报审计机构达成一致意见,公司无法于2022年4月30日前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一季度报告。

    “将力争在6月30日前尽早披露经审计的《2021年年度报告》和《财务决算报告》以及《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同时全力维护好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继续争取各方支持,积极做好员工、债权人、投资者的沟通协调工作。并同步推进向法院提出申请重整、化解债务危机、重启主营业务、整改内控体系等方面工作,尽快改善公司现状并恢复公司盈利能力,最大可能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ST邦讯在公告中称。

    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介绍,上市公司披露年报的法定时间为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即每年的4月30日之前,上市公司要将经过审计的上一年度财务报告向公众公开,过期未披露财报的公司,面临的风险是多重的。“行政处罚和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是其中最直接的影响,按照证券法的规定,未按规定期限披露财报的上市公司,会被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给予警告并处罚款。此外,如果因未按规定披露财报触及《刑法》相关内容的,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交易所也有规定,如果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财报,且公司股票停牌2个月内仍未披露的,交易所会对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查阅公司过往资料可知,此次和审计机构迟迟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受赠成都能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资产事宜的审计与评估和四川天府银行三方债务转移及债务豁免等事项”,为*ST邦讯引来了一系列的麻烦。

    4月份以来,*ST邦讯发布多次发布公告,称收到监管函、关注函、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其中,就包括受赠成都能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资产事宜中,被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发函称*ST邦讯“盗用公章”。

(编辑 孙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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