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向炎涛 见习记者 许林艳
3月2日,东方通因业绩预测信息披露问题收监管函,公司股价当日大幅下挫,跌超11%,收报24.79元/股,总市值为114亿元。
2021年10月22日,公司披露了《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更正公告》和调整后的《2021年半年度报告》,公司对2021年半年度归母净利润调减615.97万元,调整金额占调整后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为43.74%。
更正前的《2021年半年度报告》显示,报告期内的归母净利润亏损大幅收窄,亏损额度为792.20万元。但在调整后的业绩报告中,东方通归母净利润实则为亏损1408.18万元。
此外,据监管函,2021年4月29日公司在《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称,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公司累计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大幅增长,累计净利润同比大幅增长,实现扭亏为盈。10月22日,公司披露《关于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更正公告》,调整后2021年上半年净利润为亏损1408.18万元。东方通在此前披露的业绩预测信息不准确。
深交所表示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的相关规定。专业人士对此表示企业在会计核算能力、核算水平和规范性上存在欠缺。
(编辑 白宝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