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桂小笋
1月13日,*ST金洲发布公告,称收到实际控制人朱要文的通知,于近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的立案告知书,因其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其立案。同日,公司还提及,收到证券事务代表崔春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其因个人原因辞去证券事务代表职务,并不再担任其他职务。
早在去年9月17日,*ST金洲就收到了中国证监会的立案调查通知,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本次实际控制人被立案调查,所涉事项应该与*ST金洲被立案调查事项相关。虽然目前尚不清楚*ST金洲及其实际控制人被查的具体原因,不过,此前*ST金洲多次筹划资产重组并多次终止重组,估计*ST金洲及其实际控制人涉嫌的信息披露违规与重组事项有关。”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分析,根据已公开的信息初步判断,截至2021年9月17日持有*ST金洲的投资者,有权就其损失向*ST金洲及其实际控制人提起民事索赔诉讼。
对于实际控制人被立案之事,*ST金洲在公告中称,朱要文已辞去公司任职,该立案调查事项的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其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查阅*ST金洲过往公告可知,公司在岁末年初资本运作频繁。
去年12月,*ST金洲曾发布公告,称法院将公司持有的东莞金叶珠宝50000万的股权份额进行拍卖,深圳市谷粒谷粒开发有限公司以人民币130万元竞得,东莞金叶珠宝的业务基本停滞,且已连年亏损,因此,公司随后收到关注函。
1月7日,*ST金洲曾发布公告,称近日收到厦门中润博观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和丰汇租赁有限公司分别发来的《债务豁免通知函》,两通知函合计豁免公司债务约14亿元。截至2021年9月30日,*ST金洲净资产为-1.77亿元,2021年前三季度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分别为0.94亿元、-5.15亿元。在这种情况下,14亿元的债务豁免对于公司规避退市风险具有重要意义。
对于此事,深交所下发了关注函,要求公司解释债务豁免的合理性,以及这两家豁免债务的公司是否已完全丧失对14.11亿元债权的请求权,后续是否存在诉讼风险,*ST金洲、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与豁免债务的各方之间是否存在其他协议安排或负有其他义务等细节。截至目前,公司未回复关注函。
(编辑 才山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