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吴奕萱 见习记者 邬霁霞
12月27日,中国华融发布公告称,公司与受让方宁波银行签订《金融企业非上市国有产权交易合同》,拟向对方转让中国华融所持有的华融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融消费金融”)70%的股权。本次股权转让通过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进行公开挂牌出售。
同日,宁波银行发布了《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外股权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人民币10.91亿元受让华融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70%股权。本次股权受让仍需获得相关监管部门核准。
据中国华融公告显示,华融消费金融70%股权首次挂牌价格为经财政部备案的资产评估结果,评估基准日为2021年6月30日。经备案的华融消费金融全部股东权益评估价格为10.39亿元。据此,本次转让70%股权的评估价格为7.27亿元。不过,通过在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的本次股权转让最终受让价格为10.91亿元,高于评估价格。
中国华融表示,在获得相关监管部门批准后,公司与宁波银行将共同办理股权变更登记事项,完成工商变更等必要操作流程。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华融消费金融不再为该公司的附属公司,也不再于集团的综合财务报表综合入账。
(编辑 田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