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李亚男
11月23日,中超控股低开低走,开盘15分钟内三次触及跌停。截至上午收盘,股价报2.90元,跌幅达9.38%。
22日晚间,中超控股公告称,公司以及公司实际控制人杨飞于11月22日分别收到证监会《立案告知书》,因公司及杨飞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立案。
对此,中超控股内部人士向《证券日报》记者表示:“该事项2018年发生,主要是原大股东违规担保和保理业务未及时披露,江苏证监局自2021年6月份起对公司进行调查。”
中超控股11月23日亦在投资者互动平台表示,受公司前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黄锦光违规担保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影响,公司受到证监会立案调查。目前,公司生产经营一切正常。黄锦光涉嫌犯罪已被广州市天河人民检察院逮捕。
记者了解到,新旧实控人的股权纷争,最早可以追溯到2017年10月11日,彼时中超集团宣布将持有的中超控股3.68亿股股份(占总股本的29%)以19.08亿元转让给鑫腾华公司。全部交易完成后,鑫腾华公司成为公司控股股东,中超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8.76%,为第二大股东,中超控股实际控制人将由杨飞变更为黄锦光。
不过,鑫腾华公司并未如期支付第一期股份转让尾款,仅支付8亿元,中超集团随即宣布合作终止。最终,鑫腾华公司仅持有上市公司20%股权,超过中超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近18%的股权,成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
2018年10月18日,中超控股发布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董事长黄锦光、董事黄润明、董秘黄润楷遭到罢免。在这一阶段性的事件之后,杨飞重新成为上市公司的实控人,中超集团也重回控股股东地位。
2018年11月12日,黄锦光因私刻经销商揭阳市立信印刷有限公司等250家公司的公章及法人私章用于向嘉实金融及名下分公司众邦保理融资贷款,向揭阳市公安局揭东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投案自首,中超控股也陷入由原实控人违规担保导致的债务纠纷中。
截至目前,中超控股因黄锦光任职期间违规担保涉及的未决诉讼已在有序解决,未决诉讼涉诉金额总计2.73亿元,为众邦保理诉广东鹏锦、黄锦光、中超控股等15起合同纠纷。“目前公司经营一切正常。”上述人士说道。
(编辑 张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