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8月18日晚间,卫信康发布公告称,全资子公司北京京卫信康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卫信康”)于2021年8月18日收到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药品生产许可证》(Bh),批准京卫信康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资格,并同意内蒙古白医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受托生产企业。
据悉,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Marketing Authorization Holder,以下简称“MAH制度”)源起于欧美国家,是一种将药品上市许可与生产许可分离管理的制度模式。MAH制度使得研发机构、自然人等不具备相应生产资质的主体,得以通过合作或委托生产的方式获得药品上市许可,有效保护了其研发积极性,同时也有利于减少重复建设、提高产能利用率。
卫信康表示,此次《药品生产许可证》(Bh)的取得,表明京卫信康已具有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资格,可以通过相关申报程序申请作为公司在研产品、在产产品或其他途径取得药品生产批件的上市许可持有人。该事项短期内不会对公司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从长期来看将对公司及子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积极的作用。(记者/舒娅疆 见习记者/蒙婷婷)
(编辑 张明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