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对华第一例反垄断案,中国企业胜诉!
记者13日从华北制药获悉,历时近17年,美国对华发起的维生素C反垄断诉讼案中,华北制药集团重审胜诉。
8月12日,公司发布《关于公司下属子公司河北维尔康制药有限公司涉诉事宜持续进展暨重审判决结果的公告》。据悉,这是近17年来,华北制药第11次发布公告披露相关诉讼的进展情况。公告称,该事项排除了国际诉讼对全资子公司维尔康公司的影响,有利于未来国际市场销售和市场竞争,对公司损益无影响。
根据公告,当地时间8月10日,美国对华发起的维生素C反垄断诉讼案中,华北制药集团四审胜诉。判决显示,美国联邦第二巡回上诉法院再次以违反国际礼让原则为由,撤销了纽约东区法院2013年作出的责令河北维尔康制药有限公司及其母公司华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对直接购买者原告三倍损失赔偿1.53亿美元的一审判决,退回案件并指令地区法院驳回原告起诉且不得再次起诉。
据了解,此案始于2005年1月。美国部分客商以价格共谋、形成垄断为由,对包括维尔康公司在内的中国4家主要维生素C生产企业进行指控,并向美国法院起诉要求15.7亿元人民币的赔偿损失。在案件临近开庭前,除维尔康公司及其母公司华药集团之外的其他3家被告同意和解,维尔康公司一审败诉。为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维尔康公司提出上诉,并于2016年9月迎来二审胜诉。
随后,原告不服判决,向美国最高法院申请再审。2018年美国最高法院裁决将案件发回原二审法院重新审理。直至当地时间今年3月17日,二审法院重新组织开庭审理此案,并于8月10日迎来重审判决,华北制药胜诉。这场持续近17年,历经一审、二审、再审和重审的维生素C反垄断案迎来了新胜利。
在13日华北制药集团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公司总法律顾问张廷德表示,此案是美国对华第一例反垄断案,胜诉不仅为企业挽回了巨大损失,也培养了应对国际诉讼的人才。该案的胜诉为中国企业应对国际诉讼提供了有益的经验,也为国内企业走出去依法维权和开拓国际市场增强了信心。
据了解,目前中国维生素C已占据全球九成市场份额。业内人士认为,此案的胜诉,给国内企业带来了很多启示。在此次维生素C反垄断案中,中国相关被告企业的行为完全符合当时中国的法律法规。美国是典型的判例法国家,有“遵循先例”的传统。这一判决对中国企业“走出去”具有里程碑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