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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赵彬彬
5月13日晚间,山东高速公告称,控股股东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速集团”)拟筹划将所持齐鲁高速7.785亿股内资股(占齐鲁高速股份总数的38.93%)转让给山东高速,并重新拟定高速集团、山东高速及齐鲁高速之间的不竞争业务边界。
公告显示,高速集团筹划本次股权转让,是为妥善解决因高速集团与齐鲁交通发展集团联合重组事宜导致高速集团、山东高速及齐鲁高速之间的同业竞争问题,并充分发挥联合重组后高速集团在路桥资产业务领域的经营及资本运作的协同效应。
(编辑 崔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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