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晚,苏交科发布公告称,公司实际控制人符冠华、王军华,与广州珠江实业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广州国发基金签署了《合作框架协议》及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转让协议》。同时,苏交科与广州珠江实业集团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上述一系列协议生效并实施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将变更为广州珠江实业集团,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广州市国资委。
根据公告,广州珠江实业集团的一致行动人广州国发基金,拟受让苏交科实际控制人所持的5%股份。此外,苏交科拟向广州珠江实业集团非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2.91亿股,募资不超过23.9亿元,用于大湾区区域研发中心、偿还银行借款以及补充流动资金。定增实施后,符冠华、王军华将分别放弃所持7500万股、5100万股股票的表决权。
上述一系列交易完成后,广州珠江实业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广州国发基金,合计持有苏交科股份的比例为26.92%;符冠华、王军华合计持股比例为23.29%,合计拥有表决权比例为13.31%。
苏交科表示,广州珠江实业集团多年来深耕粤港澳大湾区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服务,具备深厚的区域性资源优势和强大的资本资金实力。未来,广州珠江实业集团将积极推动上市公司深化国内尤其是“大湾区+长三角”及其辐射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的市场拓展,促进产业链资源整合,助力公司实现跨越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