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见习记者 张晓玉
12月6日晚间,*ST庞大披露共益债务融资事项的进展公告。
2019年10月18日,*ST庞大管理人与石家庄国控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石家庄国投集团”)签订《共益债务融资意向协议》,拟由石家庄国投集团向*ST庞大提供共益债借款6亿元。该借款事项已于2019年10月24日获得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唐山中院”)的许可。
12月5日,石家庄国投集团、中国银行唐山分行、*ST庞大及管理人签订了正式的《委托贷款合同》,由石家庄国投集团将自有资金委托中国银行唐山分行根据合同约定向*ST庞大发放贷款。
公告显示,《委托贷款合同》项下的借款金额为人民币6亿元,借款期限分为两段,其中3亿元的借款期限为6个月;3亿元的借款期限为12个月。借款利率为固定利率,年利率7.5%,合同有效期内合同利率不变。借款到期后利息随本金一次性清偿。
《委托贷款合同》项下借款主要用于*ST庞大特定品牌、特定4S店的新车采购事宜以及支付*ST庞大重整程序中的重整费用。
*ST庞大表示,本次借款将用于公司生产经营费用和相关重整费用的支付,借款利率符合市场借款利率标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借款保障了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有助于维护公司正常经营运转
(编辑 孙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