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见习记者 许伟
10月21日,摘帽尚未足月的丰华股份(600615)发布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隆鑫控股有限公司(下称“隆鑫控股”)持有的531231股公司股票(该部分股票占隆鑫控股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0.84%、占公司总股本的0.28%)遭到司法冻结,如果隆鑫控股的解决方案协商未达成一致,此次被冻结的股票可能会出现因拍卖、变卖导致隆鑫控股被动减持持有的公司股票的情况。
与此同时,丰华股份表示,上述冻结事项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及实际控制人的变更,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重大影响。
公告显示,本次并非隆鑫控股主动向丰华股份就上述情况进行通报,而是丰华股份通过查询中登系统发现控股股东所持的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后向隆鑫控股进行了核实。
本次司法冻结祸起隆鑫控股未能到期支付与中信证券的股票质押业务产生的本金和利息欠
款,其中本金金额约为15.0379亿元。故而质权人中信证券向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对隆鑫控股所持有的隆鑫通用(603766,隆鑫系旗下的另一家上市公司)及丰华股份的部分无限售流通股予以冻结,冻结期限为三年,时间从2019年10月17日至2022年10月16日。
需要指出的是,隆鑫控股目前已累计质押了丰华股份33.17%的股份,且质押到期日都在半年左右时间内。其中,隆鑫控股向渤海银行质押了4.98%的股份,将于12月27日到期;向国元信托质押了17.55%的股份,将于12月13日到期;向信达资管质押了10.64%的股份,将于2020年4月22日到期。
公告显示,截至目前,隆鑫控股持有丰华33.45%的股份,均为非限售流通股。累计质押股票的比例已占隆鑫控股所持公司股份比例的99.15%,处于绝对高位。
(编辑 乔川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