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见习记者 许焱雄
7月30日,财信发展公告称,其全资子公司北京国兴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兴建业”)拟与重庆财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信地产”)签署《房地产项目开发管理服务合同》,约定财信地产将其享有管理权的4个房地产项目委托给国兴建业公司管理,并向国兴建业公司支付管理费。《房地产项目开发管理服务合同》约定的托管期自2019年3月26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
公告显示,财信地产为财信发展控股股东,持有公司61.63%的股份,截至2018年12月31日,财信地产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295.94亿元,净资产为62.08亿元,资产负债率79.02%,2018年度营业收入为46.76亿元,净利润为2.58亿元。
根据合同,四个房地产项目分别为“财信·赖特与山项目”、“大足龙水湖旅游度假区项目”、“财信·渝中城项目”、“财信·沙滨城市项目”。根据合同,托管期内,委托管理服务费按国兴建业公司完成的项目销售签约额的一定比例收取。
公司称《房地产项目开发管理服务合同》的履行对公司2019和2020年度的利润有正向影响。经公司内部预测,预计履行《房地产项目开发管理服务合同》所收取委托管理服务费不超过3500万元。”
财信发展表示,签署《房地产项目开发管理服务合同》有助于逐步解决公司与财信地产之间的同业竞争。公司作为财信地产未来唯一房地产开发平台,财信地产将存续项目托管给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后,不再拥有独立的房地产开发团队,从而逐步解决财信地产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同业竞争问题。
(编辑 白宝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