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张文湘
近日,通产丽星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募集配套资金有关的多项议案。而在一天之前,通产丽星还宣布,上述交易涉及的资产评估报告通过深圳市国资委备案。而这场总价超过55亿元的收购能否成功,则还需要等待证监会的核准结果。
2018年12月8日,通产丽星发布购买资产预案,拟发行股份购买力合科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合科创”)100%股权。根据最新的交易方案,通产丽星拟向清研投控等9家企业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力合科创100%股权,其中力合科创两家孙公司的部分股权拟进行剥离,不纳入本次重组标的范围,而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最终交易对价也确定为55.02亿元。
与此同时,通产丽星还拟向不超过10名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不超过5亿元配套资金。
通产丽星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显示,截至2018年年末,标的资产所有者权益合计为34.88亿元;标的公司2018年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分别为9.09亿元和2.92亿元。与力合科创相比,通产丽星自身的盈利能力则稍显逊色,2018年,通产丽星营业收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13.69亿元和8210万元。
本次交易业绩承诺方承诺,2019年至2021年,标的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低于1.56亿元、2.36亿元、3.37亿元,而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则分别不低于2.7亿元、3.3亿元、4.2亿元。而通产丽星的公告显示,力合科创2019全年预测收入为7.96亿元,今年1-5月份实现收入1.39亿元,实现率仅为17.52%。
自发布预案后,通产丽星股价多次涨停。从2018年12月10日至今年6月24日,通产丽星股价涨幅高达154.99%,期间板块涨幅为38.57%,而大盘涨幅则仅为19.11%。
除收到市场热捧外,本次收购也引发监管层密切关注。在2018年12月17日和今年6月14日,通产丽星两次收到深交所的问询函。在2018年的问询函中,深交所关注到力合科创是否为创投企业等问题,而今年则更多关注到力合科创主营业务情况,同时,由于2018年标的公司相关园区载体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为56.33%,深交所认为标的公司存在被监管机构认定为房地产企业的可能,并就本次重组是否存在法律障碍提出疑问。而通产丽星则明确表示,标的公司并非房地产企业,不会导致本次重组存在法律障碍。
“从公告中可知,力合科创相关下属园区运行主体多数不是房地产企业,相关园区载体销售收入占公司营收高比例的情形和持续性不确定,还有载体收入的多样性,力合科创被认定为房地产企业的可能性不大,而公司在问询函中的回复也基本合理。”深圳市公司治理研究会副会长、隆安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张军对《证券日报》记者说道。
而在通产丽星召开股东大会后,《证券日报》记者也就本次交易的相关问题致电通产丽星证券事务代表任红娟。而任红娟则回复称,“基于公平的原则,公司不能对某一投资者来解说”。
(编辑 白宝玉 策划 谢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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