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曹卫新 见习记者 兰雪庆
6月20日晚,维维股份发布了一则关于子公司宁夏东方乳业有限公司土地被征收的公告,银川市兴庆区决定实施银川市第一再生水厂(第八污水处理厂)项目,项目涉及征收权属宁夏东方乳业有限公司土地,共计481.24亩。
记者了解到,宁夏东方乳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2月,经营范围包括农副产品、纺织品、服装批发、零售;房屋租赁。本次交易标的宗地位于银川市兴庆区八里桥,东临京藏高速、南临哈纳斯新能源集团东部热电公司、西临友爱街、北临银新干沟,座落于银川市兴庆区八里桥,地类(用途)为农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终止日期为2031年08月08日,证载使用权面积为55.74万平方米,本次纳入评估范围的为其中的481.24亩。
根据中瑞世联资产评估(北京)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截至评估基准日2019年3月5日,上述土地的资产账面价值为57.91万元,采用成本逼近法评估,评估价值为4749.84万元,增值额为4691.93万元,增值率为8102.11%。本次交易参照评估价值,经过双方协商确定征收补偿共计4812.4万元,较评估价值溢价62.56万元,溢价率为1.32%。
公司表示,本次土地征收是根据银川市城市规划建设第一再生水厂需要,交易完成后宁夏东方乳业有限公司预计产生资产处置收益3567万元,预计增加上市公司净利润2997万元,最终须以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编辑 乔川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