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4日,千红制药对外公告称,公司拟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以公司税后利润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上限为3.33亿元,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5.2元/股,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继续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公告显示,回购股份总数不低于3200万股,最高不超过6400万股,即回购股份数量将占公司总股本2.5%-5%;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31.78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25.3亿元,流动资产为23.82亿元(经审计)。按2018年12月31日的财务数据测算,本次回购资金总额的上限为人民币3.33亿元,占公司总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10.47%、13.16%、13.97%。公司拥有足够的资金支付本次股份回购款。
千红制药认为,公司现金流良好,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对于本次回购的目的,千红制药透露,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增强投资者信心,提升股东权益,同时为了促进公司健康稳定长远发展,充分调动公司核心骨干以及优秀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和股票二级市场状况后,继2017年回购股份实施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2018年回购股份后,公司拟再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
公司方面表示,本次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将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激励对象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其利益与公司长远发展更紧密地结合,实现企业可持续发展。(曹卫新 李亚男)
(编辑 才山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