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龙机电8月2日晚公告,近日收到通知,2017年11月至2017年12月,金龙集团与建行乐清支行陆续签订了6份贷款合同,合计向建行乐清支行借款17,300万元。金龙集团出现债务风险,按照双方合同约定,建行乐清支行将上述借款提前到期为2018年7月20日。金龙集团在贷款到期后,不能偿还上述借款本金及部分利息,建行乐清支行以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为由,向乐清市人民法院申请对金龙集团进行破产清算。
公司称,乐清市人民法院向金龙集团发出了通知,倘若金龙集团对此次建行乐清支行的申请破产清算事项有异议,应于8月3日前提出异议。金龙集团已提出延长异议期限的申请,法院已受理此申请,暂未做出书面回复。倘若金龙集团进入破产程序,可能导致公司实控权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