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王宁
12月23日,中基协党委委员、副秘书长黄丽萍在《财经》可持续发展高峰论坛上表示,“十四五”规划以新发展理念为指导,明确了绿色发展的战略目标和工作重点,基金行业要将这些目标和重点转化为具体切实可行的投资实践,需要付出巨大努力。行业机构在开展ESG投资过程中,反映挑战最大、工作最复杂的部分正是“E”,即环境。这要求我们深入挖掘绿色、可持续的经济金融内涵,找准投资端功能定位,在充分借鉴国际最佳实践基础上,尊重经济基础、发展阶段、社会结构、文化传承等方面的客观实际,从价值观和方法论两方面深化绿色投资的本土价值,形成有真实意义的技术方法和指标,发展出与市场选择相适应的政策路线。
黄丽萍表示,市场选择和政策路线是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相辅相成的。例如已建立碳排放交易机制、推出结构性货币政策碳减排支持工具等,可以研究的,如设立绿色研发与应用沙盒试验区等措施,通过这些措施实现绿色发展的成本效益最优,并在投资实践偏离目标时进一步优化措施。具体到基金行业来看,目前投资端仍缺少有效识别、评价绿色标的的信息和方法,绿色资产估值和投资组合构建仍缺少清晰、稳定的标准,基金管理人主动参与被投企业绿色治理的方式方法还不成熟,绿色战略管理、绿色投研风控、绿色人才培养机制都在健全过程中,绿色投资制度建设亟待加强。特别是在绿色投资起步阶段,影响绿色投资估值的正面负面因素多且不确定性高,明显增加了长期价值研判的技术难度。
黄丽萍认为,ESG本身是一个价值体系,将这个价值体系运用于特定对象时,应当重视价值运用的合理性、适当性,以及利益相关方的价值协调。对投资机构来说,ESG投资首先要关注ESG指标的科学性,即是否真实反映ESG价值观;同时还要关注将ESG指标应用于特定对象时是否公平、公允。例如,绿色投资相关政策可以推动特定方向的绿色技术、绿色项目和绿色产业更快发展,但也有可能造成技术发展路线或产业发展方向的锁定,削弱创新活力与韧性。一切关于可持续发展的制度设计实质上要解决的都是多元主体、多元价值观的利益平衡和价值竞合问题,黄丽萍介绍说,在环境、社会、公司治理方面,投资机构要对自己的价值选择和投资行为抱有足够的审慎,努力科学决策,推动ESG投资为最大利益服务,尽量减少经济活动扭曲或部分主体的利益损害。这种审慎和努力本身也是ESG精神的体现,即个体行为对他人、对社会而言要符合公平正义。在双碳目标、新能源等政策背景下,我国ESG主题基金近两年在数量和规模上取得突增。据中基协统计,截至2021年三季度末,绿色、可持续、ESG等方向的公私募基金数量接近1000只,规模合计7900多亿元,较去年底规模增长36%。其中,公募基金190多只,管理规模4100多亿元;私募基金800只,管理规模3700亿元,90%为股权创投基金。
黄丽萍表示,下一步,中基协将积极加强基础研究,服务资产端环境治理;适时完善绿色投资指引,规范绿色投研制度、绿色投资方法和绿色产品发行;持续推动绿色资产估值方法、绿色投资组合比较基准,完善市场环境,吸引更多资金尤其是长期资金进入绿色投资领域。
(编辑 李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