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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3.0版升级谈判结束 中小微企业再迎新机遇

2024-10-11 20:09  来源:证券日报网 

    本报记者 寇佳丽

    经过多轮谈判,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以下简称“自贸区”)3.0版升级谈判终于迎来重大成果。10月10日,商务部于官网发布了《中国—东盟关于实质性结束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3.0版升级谈判的联合声明》(以下简称《联合声明》)。

    《联合声明》指出,“2024年10月10日,中国和东盟领导人在老挝万象出席第27次中国—东盟领导人会议期间,宣布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3.0版升级谈判实质性结束”。

    《联合声明》强调,“升级版自贸区旨在利用数字贸易和可持续发展以及为中小微企业提供持续支持,以打造更强有力和更具韧性的供应链,保持贸易和投资市场开放,促进长期增长”。

    业内认为,从《联合声明》的表态看,中国和东盟两地的中小微企业将再次迎来新的发展机遇。

    “谈判的实质性结束,意味着自贸区将迎来更强大的供应链网络、更高的市场准入便利化水平、更加良好的数字化转型条件以及更为有效的政策支持。”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副研究员宋思源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今后,中国和东盟的政策层面将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或涉及财政补贴、税收优惠、融资便利等,为企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海南大学“一带一路”研究院院长梁海明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有韧性的供应链意味着,在面对环境变化、冲击时,仍能保持稳定正常运行并具备实现整体目标的能力。中小微企业恰恰在供应链中扮演着连接上下游企业的关键角色。它们灵活多变,可较快适应市场变化,及时调整生产策略,为区域供应链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持。自贸区对更具韧性的供应链的追求,将带动越来越多中小微企业深度参与区域市场建设。

    孕育新机遇的具体领域或行业,也将“不拘一格”。商务部官网发布的消息显示,“3.0版升级涵盖9个领域,既包含中国—东盟自贸协定现有领域,也包括双方具有巨大合作潜力的新兴领域,具体为:数字经济、绿色经济、供应链互联互通、标准技术法规与合格评定程序、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海关程序和贸易便利化、竞争和消费者保护、中小微企业、经济技术合作”。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家对外开放研究院教授吕越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新机遇可能来自传统产业、新兴产业或者投资领域等。“贸易便利化举措、标准和规制领域的互融互通等,有望进一步深化中国与东盟在传统产业领域的经贸合作,带来贸易投资存量的稳定增长。新兴产业的互利合作是3.0版升级谈判的重点内容,这意味着今后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新机遇将在新兴产业领域得到充分体现,尤其是数字经济。”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协定最初签署于2002年,是中国的第一个自贸协定。过去20多年来,自贸区为双方的中小微企业提供了广阔的成长空间与机遇,而中小微企业也为自贸区的建设注入了源源不断的活力。

    如今,自贸区即将完成又一轮更新换代,我国中小微企业又该如何赶上国际市场中区域合作前进的步伐?吕越认为,积极了解两地市场最新动向、跟随政策指引探索新兴产业领域的商业机遇,对企业来说很重要。建议我国中小微企业借助各类展会、贸易对接平台,在自贸区市场中精准定位,主动参与区域供应链的构建和优化。

    “当前,东盟国家的数字化转型正在加速推进,我国已掌握先进技术、已积累一定经验的中小微企业,可赴东盟市场在移动支付、物流仓储的数字化领域等进行探索。”宋思源表示。

(编辑 上官梦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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