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杜雨萌
11月1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司法部、自然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国家知识产权局等七部门对外发布的《关于再次推广借鉴深圳综合改革试点创新举措和典型经验的通知》(下称《通知》)明确,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拟在具备条件的北京、上海、浙江、广东、陕西、青岛、宁波七省(市)先行推广。
国家发展改革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新闻发言人李超表示,深圳综合改革试点开展以来,各项改革举措陆续落地,推出了一批创新举措并取得明显成效,形成了一批被国家法律、司法解释、部门行政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吸收借鉴的制度性成果。国家发展改革委鼓励各地结合当地实际学习借鉴。
从内容上看,本次推广借鉴的创新举措及典型经验共22条,主要包括:科技成果转移全链条服务、新领域新业态知识产权保护等4条支持科技成果转化的创新举措;二三产业混合用地新模式、国际职称视同认可等6条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的典型经验;绿色金融监管服务机制、破产制度突破创新等6条优化涉企服务的创新举措;医疗服务跨境衔接便利、行政复议职责统一行使等6条改善民生、提高治理效能的典型经验。
如,在“科技成果转移全链条服务”方面,深圳综合改革试点一方面依托深圳证券交易所科技成果与知识产权交易中心,打通信息展示、匹配推送、合同存证、资金交收等关键环节,汇聚优质买方及卖方资源,建设连接技术市场与资本市场的综合服务平台。另一方面,强化技术对接资本信息服务,推动知识产权投融资双方对接联系,引入专业服务机构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提供相关信息服务,推动解决科技项目和早期科技企业融资缺口问题。此外,还建设全国职务科技成果服务专区,提供权属存证、应用前景评估、支持早期研发等综合服务,创新利用区块链技术完成赋权权属关系登记存证。
数据显示,自2022年11月份深圳证券交易所科技成果与知识产权交易中心成立以来,截至2023年6月底,累计服务各类科技成果、知识产权和科技企业项目1200余项,服务私募股权基金、创业投资基金等投资机构1000余家,促成技术交易金额合计2.64亿元,助力加速科技成果产业化。
《通知》指出,在深圳综合改革试点创新举措和典型经验中,创新低空经济发展新机制、医疗服务跨境衔接便利、行政复议职责统一行使等举措拟在符合条件的特定范围内先行推广,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拟在具备条件的北京、上海、浙江、广东、陕西、青岛、宁波七省(市)先行推广。
(编辑 张钰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