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吴晓璐
8月19日,在中共中央宣传部举行“中国这十年”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上,中央网信办网络安全协调局局长孙蔚敏表示,落实《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和《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联合相关部门修订了《网络安全审查办法》,从今年的2月15日开始正式实施。新修订的《网络安全审查办法》,将网络平台运营者开展数据处理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这种情形纳入到网络安全审查中,并明确要求掌握超过100万用户个人信息的网络平台运营者赴国外上市必须向网络安全审查办公室申报审查。根据《网络安全审查办法》,对网络平台运营者赴国外上市审查重点评估企业上市可能带来的核心数据、重要数据或者大量个人信息被窃取、泄露、毁损以及非法利用、非法出境的风险;关键信息基础设施、核心数据、重要数据或者大量个人信息被外国政府影响、控制、恶意利用的风险,以及网络信息安全风险等因素。
“我们始终支持境内企业依法依规合理利用境外资本市场融资发展。对外开放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开放是当代中国的鲜明标识。中国扩大高水平开放的决心不会变,同世界分享发展机遇的这个决心不会变,推动经济全球化朝着更加开放、包容、普惠、平衡、共赢方向发展的决心不会变。”孙蔚敏表示。
另外,孙蔚敏表示,去年7月,为防范国家数据安全风险、维护国家安全,保障公共利益,依据《国家安全法》《网络安全法》,网络安全审查办公室按照《网络安全审查办法》对滴滴出行实施了网络安全审查。下一步,中央网信办将指导督促滴滴公司切实做好相应整改工作,消除安全风险隐患。加大对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个人信息保护等领域的执法力度,依法处置危害国家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国家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有力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编辑 张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