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范子萌
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迎来升级。日前,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在上海、广东、陕西、北京、浙江、深圳、青岛、宁波等地开展第二批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试点,便利跨国公司企业跨境资金统筹使用。
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为跨国公司企业资金调拨添“便利”,服务实体经济成效凸显。试点启动1年多来,实现了企业跨境资金一体化管理,提升了企业内部跨境资金运作的便利化水平。
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稳步发展。从北京、深圳两地拓展至上海、广东、陕西、北京、浙江、深圳、青岛、宁波等地,在最新试点中,试点地区和企业数量将显著增加,政策覆盖面明显扩大。
最新试点政策的升级还体现在:允许跨国公司在境内办理境外成员企业本外币集中收付业务;进一步便利跨国公司以人民币开展跨境收支业务。
从主要政策内容看,最新试点适度提高了外债、境外放款额度;允许主办企业结汇资金直接进入人民币国内资金主账户;给予企业一定自主购汇额度,允许企业在额度内提前购汇,购汇所得外币资金可进入国内资金主账户;允许主办企业通过国内资金主账户办理境外成员企业与境外主体间本外币集中收付业务,该业务占用主办企业经备案的外债集中额度等。
2021年3月,为支持超大型跨国公司企业在全球范围内配置资源并优化运作,国家外汇管理局会同人民银行共同研究形成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试点方案。该试点对超大型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进一步优化管理、简化手续,在双向宏观审慎管理、境内资金划转、意愿购汇等方面,提供更多便利化支持。
该试点首先在北京、深圳两地,各选取5家信用等级较高的大型跨国公司企业落地实施。1年来,试点政策服务实体经济成效凸显。据国家外汇管理局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截至2022年3月末,北京、深圳10家试点跨国公司办理跨境资金集中运营业务金额合计近500亿美元,节约财务成本约9000万元人民币,显著提升了跨国公司本外币跨境资金统筹使用效率,有效降低了企业汇兑风险及财务成本。
该负责人表示,下一步,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将持续推进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着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支持涉外经济平稳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