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财政部发布《关于发挥财政政策引导作用支持金融助力市场主体纾困发展的通知》,以发挥财政政策引导作用,撬动金融资源更好支持市场主体纾困发展。
《通知》提出,要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增信作用,地方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对符合条件的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等行业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提供融资担保支持,及时履行代偿义务,推动金融机构尽快放贷,不抽贷、不压贷、不断贷。今年将上述符合条件的融资担保业务纳入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再担保合作范围。有条件的地方要加大对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的资本金补充、担保费补贴等支持力度。
对于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早在2020年4月,财政部就曾与人社部、人民银行联合发布通知,要求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支持力度,全力支持创业就业和复工复产。本次《通知》则强调,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宣传和实施力度,明确重点支持方向,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等行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加强支持。
《通知》还提出,有条件的地方要加快推广线上业务模式,提高贷款便利度。县级以上地方财政部门应按规定及时补充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或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为符合条件的创业个人和小微企业提供担保增信,支持创业担保贷款扩面增量。
《通知》指出,要提高农业保险风险保障水平,相关省级财政部门要会同有关方面严格落实有关要求,确保年内实现粮食主产省份产粮大县稻谷、玉米、小麦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全覆盖,稳定种粮农户收益,服务保障主粮安全。各省级财政部门要指导县级以上地方财政部门因地制宜、稳步开展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结合本地实际和财政承受能力确定品种数量、保险金额、保险费率及保费补贴比例,支持地方优势特色农业产业发展。
除了通过加快农业保险覆盖来稳定种粮农户收益,今年,中央财政还加大了财政补贴力度。早在今年3月,中央财政就曾对实际种粮农民发放一次性补贴200亿元。近日,中央财政下达资金100亿元,再次向实际种粮农民发放一次性农资补贴,支持夏收和秋播生产,缓解农资价格上涨带来的种粮增支影响,进一步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
据悉,今年,财政部还将实施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和稻谷补贴、玉米大豆带状复合种植补贴政策,并明确要加大产粮大县奖励力度等一揽子政策措施,支持全年粮食生产重点工作。
此外,《通知》还提出,要落实中央财政支持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奖补政策,切实引导普惠金融服务增量、扩面、降本、增效。强化保险、担保、信贷政策协同,各省级财政部门积极对接“财金-聚农贷”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