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王宁
2022年4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期货和衍生品法》(以下简称《期货和衍生品法》),明确规定了交易者与期货经营机构等发生纠纷的,双方可以申请调解;普通交易者与期货经营机构发生期货业务纠纷并提出调解请求的,期货经营机构不得拒绝。
为了加强期货调解工作的制度保障,保护期货市场参与者合法权益,促进行业和谐自治,郑州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郑商所)于2022年5月12日发布了《郑州商品交易所调解委员会调解规则》(以下简称《调解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调解规则》的公布,是郑商所积极践行“枫桥经验”、贯彻落实《期货和衍生品法》的重要体现。
《调解规则》第一章“总则”明确了制定依据和调解委员会的性质,规定了调解员的选聘范围,可申请调解的纠纷类型。第二章“当事人申请调解”,规定了申请人、被申请人应当提交的材料等内容。第三章“委托或邀请调解”,规定了调解委员会可接受人民法院的委托进行诉前调解、诉中调解,也可以接受法院等争议解决机构的委托或邀请参与共同调解。第四章“调解工作规范”,规定了调解员的指定方式、回避情形、保密义务等。第五章“调解程序”,规定了调解活动的期限、地点、方式、具体方法、调解程序的终止情形及调解协议的效力等。第六章“附则”,规定了规则的解释权和施行时间。
长期以来,郑商所积极开展投资者教育工作,认真解决投资者诉求,加强与地方政法机关的沟通联系,与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建立健全了有机衔接、协调联动、高效便民的期货纠纷诉调对接机制,畅通交易者诉求表达和权利救济渠道。郑商所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郑商所调解委)经长期调解工作实践,已经形成了由郑商所法律事务部工作人员、各部门兼职法律顾问、会员单位相关负责人员、交易所外聘律师等组成的30余人的调解员队伍。
据介绍,近年来,郑商所调解委及时、妥善地调解了数起期货纠纷,金额达数千万元,有效地维护了期货市场参与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了期货市场健康发展。在调解工作开展过程中,郑商所“因事制宜”,灵活开展各种调解活动。既开展过“咖啡调解”,即通过“圆桌+咖啡”的形式营造友好氛围,耐心分析矛盾焦点,促成当事人和解,并得到人民法院的确认,最终双方自觉履行;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的前提下,也开展过“背靠背调解”,在双方当事人存在较大分歧且多次磋商未果的情形下,通过“背靠背”的方式,站在当事人立场上分析问题,分别向当事人就争议事实认真剖析,晓以利弊,最终促使争议双方达成一致,签订书面协议并实际履行。郑商所的调解工作受到了相关部门的高度认可,郑商所成为首家入驻“全国证券期货在线调解平台”的期货交易所,《调解规则》也是首部期货交易所制定的专门期货市场调解规范。
郑商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郑商所将依托《调解规则》的制度支撑,充分运用“全国证券期货在线调解平台”,积极引导当事人利用平台开展调解申请、调解意愿反馈、调解员选择、在线调解等。在疫情防控常态化的大背景下,促进线上解决期货纠纷,以减轻当事人诉累,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郑商所力争依法、及时保护交易者合法权益,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促进期货市场高质量发展。
(编辑 张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