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杜雨萌
3月31日,上海市国资委发布《上海市国有企业减免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实施细则》(下称《细则》)明确,普遍免除3个月租金的,在租租户2022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
《细则》提出实施主体对最终承租方免除2022年部分租金,分两档执行:
第一档,普遍免除3个月租金。所有地区内的最终承租方,2022年免除3个月租金。最终承租方在2022年租期不满一年的,根据租期按比例享受免租。
第二档,增加免除3个月租金。租赁合同存续期间,2022年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街镇行政区域内的最终承租方,或按有关部门防疫要求被封控、停业、征用房屋的最终承租方,以及全年经营亏损的最终承租方,经出具上述任一证明材料,2022年再免除3个月租金,全年合计可免除6个月租金。最终承租方在2022年租期不满一年的,根据租期按比例享受免租。符合第二档免租条件的最终承租方增加免除金额不超过3个月租金。
对于何时能减免租金,《细则》指出,第一档普遍免除3个月租金的,在租租户2022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第二档增加免除3个月租金的,根据出现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以及有关部门通知封控、停业、征用等实际情况办理。
(编辑 张明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