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刘琪
3月28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发布通知称,为满足市场需求,提升交易效率,交易中心拟于2022年3月28日起,支持集团内会员机构通过协商交易功能开展交易。
在机构范围方面,隶属于同一金融机构集团的银行间人民币外汇市场会员(以下简称“集团内会员”)之间可通过协商交易功能达成外汇交易。
通知明确,申请该功能的会员需具备以下条件:一是集团内建立了相应的交易及风控制度;二是承诺集团内会员之间达成协商交易意向后,即时通过外汇交易系统达成交易。
在交易品种方面,支持集团内会员通过协商交易功能达成人民币外汇即期、远期、掉期、货币掉期和期权交易。其中,人民币外汇即期、远期和掉期交易支持批量上传和协商交易接口。外汇交易系统生成的成交单是交易达成的书面法律凭证。
在申请流程方面,一是符合条件的申请机构向交易中心提交填写完整并盖章的《中国外汇交易中心集团内会员协商交易功能申请表》。二是需要申请开通协商交易接口的机构可登录对外接口一站式服务平台(CASS),在“外汇市场”项下,填写《外汇市场集团内会员交易接口申请表》。交易中心初审通过后,向申请机构发送开发指引,申请机构自行开发并在接口开发完毕后向交易中心申请验收,交易中心提供技术支持。
在收费安排方面,通知明确,集团内会员协商交易延用现有各产品收费标准,集团内会员协商交易接口暂不收取费用。
(编辑 崔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