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苏向杲
见习记者 杨洁
2月25日,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发布《关于扩大养老理财产品试点范围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自2022年3月1日起,养老理财产品试点地区扩大至北京、沈阳、长春、上海、武汉、广州、重庆、成都、青岛、深圳十地。养老理财产品试点机构扩大至工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建信理财有限责任公司、交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中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农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中邮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光大理财有限责任公司、招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兴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和信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十家理财公司。
《通知》提出,试点范围扩大后,对于已开展试点的工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建信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光大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和招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单家机构养老理财产品募集资金总规模上限由100亿元人民币提高至500亿元人民币;对于本次新增的试点理财公司,单家机构养老理财产品募集资金总规模上限为100亿元人民币。
此外,《通知》要求,试点范围扩大后,试点理财公司应当在试点地区范围内自主选择一个或多个试点地区销售养老理财产品,并采取有效方式严格控制销售范围,不得超出试点地区进行销售。
(编辑 李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