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
下载客户端

您所在的位置: 网站九游会·J9 > 财经频道 > 宏观经济 > 正文

破解“煤电顶牛”难题 给资本设定“红绿灯” 国家发展改革委进一步完善煤炭市场价格形成机制

2022-02-25 06: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国家发展改革委2月24日下午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进一步完善煤炭市场价格形成机制。同日,《关于进一步完善煤炭市场价格形成机制的通知》正式公开。

    在回答上海证券报记者提问时,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副司长、一级巡视员彭绍宗表示,这次完善煤炭市场价格形成机制,进一步“追本溯源”,提出煤炭价格合理区间,实现了与燃煤发电“基准价+上下浮动不超过20%”电价区间的有效衔接,在合理区间内煤、电价格可以有效传导。由此,煤价、上网电价、用户电价通过市场化方式实现了“三价联动”,从根本上理顺了煤、电价格关系,破解了“煤电顶牛”难题。

    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司长万劲松表示,从近年情况看,煤炭价格非理性上涨的背后都有资本过度投机炒作这个推手。进一步完善煤炭市场价格形成机制,提出煤炭价格合理区间,就是提前划定了政府价格调控监管的边界线,也给资本设定了“红绿灯”,有利于稳定市场预期,压缩投机炒作空间,能够有效防范投机资本恶意炒作。

    “两个明确”“三项保障”

    促煤炭价格合理运行

    “煤炭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初级产品,今后一段时期我国能源消费仍然要立足以煤为主的基本国情。”万劲松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在当前国际能源供需形势错综复杂的背景下,进一步完善煤炭市场价格形成机制十分重要、十分必要。

    “这次完善煤炭市场价格形成机制,简单地讲,就是坚持煤炭价格由市场形成的基础上,明确价格合理区间、强化区间调控,引导煤炭价格在合理区间运行,实现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的更好结合。”万劲松表示,完善煤炭市场价格形成机制具体内容可以概括为“两个明确、三项保障”。其中,“两个明确”是,明确了煤炭价格合理区间;明确了合理区间内煤、电价格可以有效传导。

    其一是明确了煤炭价格合理区间。从目前阶段看,秦皇岛港下水煤5500千卡中长期交易含税价格在每吨570~770元之间较为合理,这也是行业的普遍共识。将综合采取措施,引导煤炭价格在上述合理区间运行。

    其二是明确了合理区间内煤、电价格可以有效传导。目前,燃煤发电执行的是“基准价+上下浮动不超过20%”的市场化电价机制。这次完善煤炭市场价格形成机制,与燃煤发电价格机制相衔接,实现了“区间对区间”。

    所谓“三项保障”:一是提升煤炭供需调节能力。保障煤炭产能合理充裕,完善煤炭中长期合同制度,进一步增强政府可调度储煤能力,完善储备调节机制。二是强化市场预期管理。进一步健全煤炭生产成本调查和价格监测制度,规范煤炭价格指数编制发布行为。煤炭价格超出合理区间时,充分运用各种手段和措施,引导煤炭价格合理回归。三是加强煤、电市场监管。严禁对合理区间内的煤、电价格进行不当行政干预,同时加强煤、电中长期合同履约监管,强化期现货市场联动监管和反垄断监管,及时查处价格违法违规行为。

    给资本设定“红绿灯”

    压缩投机炒作空间

    完善煤炭市场价格形成机制,提出煤炭价格合理区间,也给资本设定了“红绿灯”,有利于稳定市场预期,压缩投机炒作空间,能够有效防范投机资本恶意炒作。

    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继续会同相关部门,密切关注投机资本动向,加强煤炭期现货市场联动监管,对投机资本恶意炒作露头就打,着力规范煤炭期现货市场秩序,促进期现货市场协同健康发展。”万劲松说。

    彭绍宗表示:“强化价格监管,我们会密切关注投机资本动向,强化期现货市场联动监管,坚决遏制资本过度投机和恶意炒作。强化反垄断监管和市场价格监督检查,依法严厉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违规行为,对典型案例公开曝光。”

    事实上,国家发展改革委针对煤炭市场保供稳价已召开了一系列的会议,并在提升煤炭供需、打击价格违法方面开展了具体的行动。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副司长周伴学指出,现货交易是煤炭市场交易的重要组成部分,价格大起大落,也会影响市场预期,不利于煤炭生产和市场平稳运行,政府同样会加强调控监管,两手都抓、两手都硬。他表示:“虽然目前没有对煤炭现货价格提出合理区间,但现货价格不能明显偏离中长期交易价格合理区间。国家发展改革委也一直对现货价格进行指导,将密切监测煤炭现货价格变化,发现明显偏离的情况,及时会同配合有关部门综合采取措施,加强期现货市场联动监管,严肃查处投机资本恶意炒作和市场主体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价格串通等价格违法违规行为,防止现货价格大起大落,维护煤炭市场平稳运行。”

九游会·J9 - 中国官方网站 | 真人游戏第一品牌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10120180014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B2-20181903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

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加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