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6日,两份反洗钱文件集中发布。
人民银行昨日称,人民银行、公安部、国家监察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安全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银保监会、证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等11部门近日联合印发了《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下称《行动计划》),决定于2022年1月至2024年12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三年行动。牵头单位为中国人民银行和公安部。
同一天,人民银行公告,为完善反洗钱监管机制,进一步提升我国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防范能力,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日前联合印发《金融机构客户尽职调查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下称《办法》),自今年3月1日起施行。
人民银行称,当前,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的形势依然严峻。《行动计划》要求各部门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宣传培训,从修订反洗钱法和办理洗钱刑事案件相关司法解释、落实“一案双查”工作机制、加强情报线索研判和案件会商、强化洗钱类型分析和反洗钱调查协查、增强反洗钱义务机构洗钱风险防控能力等方面落实工作责任,结合各地实际和部门职能进一步细化各项工作措施。
《办法》突出“风险为本”要求,要求反洗钱义务机构建立清晰的客户接纳政策;完善并强调持续尽职调查规定,要求将客户全生命周期管理融入持续尽职调查的要求中;增加关于强化尽职调查和简化尽职调查的要求,明确适用情形以及相应的措施;根据各金融行业的业务发展和风险状况,完善银行、证券、保险、非银行支付、信托、资产管理等行业的客户尽职调查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