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放宽市场准入若干特别措施的意见》近日正式印发实施,为深圳这座“创新之城”发挥集成创新效能提供了重要制度支持。
创新是深圳的基因。去年,深圳前三季度新注册数字经济企业同比增长超八成;全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实现增加值过万亿元;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超过20000家……透视40余年深圳创新成长的基础逻辑,深圳是中国改革开放的最前沿阵地和“试验田”。
这一次也不例外。2021年1月印发的《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中明确,制定出台海南自由贸易港、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放宽市场准入特别措施。从2018年12月正式发布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来,“全国一张清单”权威性全面确立,动态调整机制落实良好,准入限制持续放宽。负面清单是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改革的主体。《特别措施》是在这项改革框架下,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的重要举措。作为粤港澳大湾区的核心引擎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深圳获得了更大力度的支持。
实施《特别措施》将助力深圳形成更具吸引力的市场环境,为进一步深化改革开放提供强大动力。《特别措施》含金量很高,内容主要涵盖科技领域、金融领域、医疗领域、教育文化领域、交通领域和其他领域等六大领域。其中,精准选择电子元器件和集成电路交易、数据要素交易、先进技术应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国际性标准产业与标准组织设立等领域试点开展市场准入放宽;创造性提出在深圳设立国际先进技术应用推进中心,搭建世界级先进技术应用推广平台,打破制约产业发展和创新要素流动的信息壁垒和市场准入限制;并在无人系统、航空、邮轮游艇和新能源充换电基础设施等领域提出一批创造性、前瞻性的放宽市场准入举措。这些条目对于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在全国率先布局相关领域改革具有突破性意义。此外,《特别措施》还与海南自由贸易港等其他放宽准入特别措施统筹部署、形成呼应,为全国层面放宽准入探索更加完善的改革路径。
深圳是一座因创新而生的城市,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一张白纸上的精彩演绎。深圳作为改革开放的“窗口”“试验田”“急先锋”,改革创新、应变求变已经成为城市新常态。期待深圳为全国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作出示范,进一步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创新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