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刘琪
7月27日,中国银保监会发布消息,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近日,中国银保监会印发了《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中国银保监会表示,《实施方案》对中央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逐项细化改革举措,明确在全国范围内,对银行业保险业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施全覆盖清单管理,采取“优化审批服务”的改革方式,推动行政许可减材料、简程序、减环节;在自由贸易实验区内,进一步加大改革试点力度,采取“审批改为备案”的改革方式,结合监管实际,将部分银行保险机构分支机构设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等事项由事前审批改为事后报告。
具体来看,在全国范围优化审批服务方面,《实施方案》提出要下放审批事权、精简审批材料、压减审批环节、压减审批时限、延长许可证件有效期限五方面要求。
在简化自由贸易试验区准入方面,《实施方案》提出,一是将自由贸易试验区内中外资银行分行级以下分支机构设立、变更、终止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事项,由事前审批改为事后报告。二是将自由贸易试验区内保险支公司及以下分支机构设立、迁址、撤销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事项,由事前审批改为事后报告。三是贯彻落实简政放权工作精神和“证照分离”改革精神,及时总结自由贸易试验区可复制改革试点经验,依法通过修改许可规章制度向全国复制推广。
在创新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方面,《实施方案》提出,要切实做好“放管结合”、压实机构主体责任、强化日常监管、提升信用监管效能。另外,在组织实施方面,《实施方案》强调,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同、抓好贯彻落实。
中国银保监会表示,下一步将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简政放权、优化准入服务,创新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营造公平公开、便捷高效的银行业保险业市场准入环境。
(编辑 上官梦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