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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款利率自律上限确定方式优化,对储户和银行影响不大

2021-06-23 10:07  来源:第一财经

    银行存款利率定价改革起航。

    6月21日,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下称“利率自律机制”)优化了存款利率自律上限的确定方式,将原有存款基准利率一定倍数形成的存款利率自律上限,改为在存款基准利率基础上加上一定基点确定。

    此前,为了支持实体经济,银行净息差不断下降,盈利空间被压缩,也损害了低成本信贷的可持续性。

    记者采访了解到,随着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改革的深入推进,金融机构自主定价能力不断增强,存款利率上限的调整可以带动银行负债成本下降,进而为贷款利率下行提供空间。同时,促进行业有序竞争,推动存款利率定价市场化。

    对存款利率实际影响有限

    值得注意的是,银行存款利率定价改革消息一出,也引发了关于“存款利率下降”的热议。

    今年以来,“存款搬家”现象仍然严峻,如果存款利率进一步降低,则意味着银行对于储户的吸引力下降,可能流失更多长期存款。但实际上,“存款利率下降”这一说法并不准确。

    第一财经对比中国银行2021年第一期个人大额存单的公告(于1月6日发布)和第二期个人大额存单的公告(于6月21日发布)发现,该行大额存单包括1个月、3个月、6个月、1年、2年、3年共计六个期限,其中1个月、3个月、6个月期限产品利率第二期较第一期有所上升,而1年、2年、3年期限产品利率第二期则有所下降。

    招商银行一位理财经理对记者表示,该行一年以内的存款利率没有变化,两年和两年以上期限的存款利率有所下降。

    利率自律机制方面表示,新的存款利率自律上限实施后,存款利率自律上限“有升有降”,半年及以内的短端定期存款和大额存单利率的自律上限有所上升,一年以上的长端利率自律上限有所下降。同时,各金融机构仍可在自律上限之内,与存款人自主协商确定存款实际执行利率,存款实际执行利率并不一定会有大的变化。目前,各金融机构存款利率定价总体平稳,有关调整正有序推进。

    新方案实施后,金融机构无需大幅调整所有期限的存款利率,而且一年以上的存款占比也较小,总体看对金融机构和存款人的影响都不大。

    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董希淼判断称,活期存款和一年期以内的定期存款,各类银行对利率进行调整的可能性不大,但对一年期以上的定期存款,利率将可能适当下调。

    “短期存款利率向上、中长期存款利率向下,总体理财收益不会有显著变化,但会推动一些金融理财产品向低风险偏好投资者渗透。”中信证券研究所副所长明明称。

    明明认为,对于投资者而言,在综合考虑投资风险和回报的情况下,最多50BP(基点)左右的存款利率波动主要只会发生在3年、5年期存款利率上,其他期限存款利率变化微弱,甚至向上调整,因此大概率也只会对原本倾向投资中长期定期存款的低风险偏好投资者会有一些影响。另一方面,中长期定期存款利率的下调,可能也会促使广大低风险偏好理财投资者更加积极、自觉、有效地接受金融知识普及和各类理财产品的投资者教育,在风险承受力允许的范围内,逐渐主动地接触和尝试一些广义的理财产品,在此过程中可能还会得到意料之外的回报,提升整体投资收益。

    “存款利率自律上限确定方式由倍数到加点的优化改革,对存款利率的实际影响有限,但总体上可能降低中长期存款的吸引力,进而一定程度上改善当前资本市场以间接融资为主的现状。”明明对记者表示。

    自1996年启动利率市场化改革以来的二十多年,不但是银行表内金融产品、表外理财类产品不断创新的阶段,也是整个资产管理市场迎来飞速发展的黄金时期。

    明明认为,此次改革本质上是利率市场化深入发展的重要一环,其对非银机构、资管行业的影响依然会是积极正面的。

    “决策者的本意不是利好股市,但对股市有积极作用。”董希淼表示。

    缓解银行净息差收窄压力

    综合市场分析人士观点来看,与之前的存款利率上限相比,此次调整将有效遏制银行存款成本上升势头,有助于缓解银行净息差收窄压力。

    利率自律机制方面指出,按照存款基准利率倍数确定的利率上限,存在明显杠杆效应。由于长期存款基准利率较高,执行利率也明显偏高,扭曲了存款的期限结构。特别是个别金融机构利用长期存款利率较高的问题,通过多种不规范的所谓“创新”产品吸收长期存款。其他银行为稳定存款来源,被动抬高存款利率揽储,推升整体负债成本,出现了存款市场由坏银行定价的问题,不利于存款市场有序竞争。

    2020年以来,金融管理部门叫停靠档计息存款产品,并加强规范结构性存款、互联网存款;2021年,金融管理部门出台关于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规定,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收益率也将有所下行。

    董希淼对记者表示,此次改革进一步明确存款利率上浮上限并通过引导中长期存款利率下降,有助于约束中小银行和大型银行分支机构对存款的不理性竞争行为,克服负债业务“规模情结”和“速度冲动”,增强发展的稳健性和可持续性,更好地防范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减少短期存款与中长期存款之间的“价差”,也有利于减少套利行为,使银行存款期限结构更加合理。

    明明认为,银行存款加权成本大概率将呈现小幅下降态势,这对于降低银行经营成本、缓解息差压力、改善经营业绩存在积极意义。

    不过,这一改变也可能改变储户的储蓄偏好,存款布局或迎来更新。

    “商业银行短期存款占比大,长期存款占比小,四大行的存款规模在全部上市银行中占比过半。”明明称。据其统计,截至2020年末,银行业总资产规模达到265.79万亿元,其中54家商业银行在A股和H股市场上市,总资产占所有商业银行的比例为82.12%,一定程度上可代表整个银行业。从这54家上市银行来看,3个月内的存款规模占比达到64.31%,而1年以上的存款规模占比仅为19.35%。四大行的存款规模总计80.91万亿元,占54家上市银行的总存款比例为55.46%。

    明明认为,一方面,此前四大行基于渠道优势和一直以来构建的公信力成为很多储户的首选,但是调整了利率上限后,四大行的存款收益被压缩,很有可能导致居民存款转向收益更高的中小银行,未来高利率的小行吸收存款比重可能变多;另一方面,由于长端存款利率的下降比较明显,银行长期负债的占比也可能降低,不仅会影响负债的稳定性,也会削弱存款基准利率改革对于银行负债成本降低的效果。此外,银行和非银之间的竞争格局也会变化,利率下降后,“存款搬家”现象大概率进一步加重,居民和企业会将存款转为其他安全性尚可但收益相对更高的金融资产,银行可能被动增加非银负债,使得银行负债成本还会面临更大的波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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