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包兴安
10月21日,《证券日报》记者获悉,为强化财政扶贫资金监管,加强风险防控,规范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工作,近日,河北省财政厅制定出台《河北省财政厅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工作规程》(以下简称《工作规程》),以财政部监控平台与河北监控系统两套系统为支撑,对全省各级各类财政扶贫资金分配、下达、支付及项目资金绩效目标执行等进行逐环节全流程监控,实现财政扶贫资金运行过程可记录、风险可预警、责任可追溯、绩效可跟踪。
河北省财政厅有关负责人表示,河北省扶贫资金动态监控以财政部监控平台与河北监控系统两套系统为支撑。其中,河北监控系统集成在“河北财政信息系统一体化平台”中,该系统具有“统揽扶贫资金、全程留痕监控,项目链式追踪、监控联审联签,内嵌监控规则、即时核查问题”的系统功能,有关扶贫资金指标、支付、绩效等信息通过“指标系统”“电子支付”“绩效管理”等模块进行数据共享。从数据来源上看是生产系统,从功能上看又是监控系统。同时,河北监控系统研发了与财政部监控平台的数据对接功能,通过数据导出导入实现有关扶贫信息的自动化对接,减少了手工录入量,提高了工作效率。此外,河北省监控系统还可实现对预警信息的前置处理,切实减少财政部监控平台预警信息数量,提高扶贫资金监控质效。
(编辑 乔川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