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孟珂
10月14日,海关总署新闻发言人、统计分析司司长李魁文表示,我国外贸市场开拓效果进一步提升。其中,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合计进出口6.65万亿元,同比增长9.5%,高出全国外贸整体增速6.7个百分点,占我国外贸总值达到29%。
“根据数据来看,‘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对我国进出口的拉动作用极为明显,不仅高于全国外贸整体增速,占我国外贸总值的比重也不断上升;值得注意的是,东盟国家已经取代美国,成为我国第二大贸易伙伴。充分证明了‘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极具成长性,在与我国的贸易往来中扮演的角色越来越重要,同时也为我国的外贸增长打开了新的空间。”苏宁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付一夫10月15日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
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经济研究部研究员刘向东10月15日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从“一带一路”倡议提出至今已有6年的时间,中国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贸易投资呈现快速增长态势,特别是在贸易融通的推动下,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贸易规模持续扩大,如今取得这样的成绩就是在持续深耕一带一路沿线市场的结果。
付一夫表示,“五通”的目标,为我国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贸易往来以及我国外贸的增长提供了全方位支持。具体而言,“贸易畅通”直接推动了我国进出口总额的快速扩大;“政策沟通”促进了中国与贸易伙伴之间的战略对接与政策协调,提升了贸易自由化水平和贸易便利化水平,降低了贸易成本;“设施联通”有助于我国商品和资本走出去,显著提升了港口、物流等贸易关联部门的运行效率,助力我国外贸的增长;“资金融通”为我国机电产品、成套设备的进出口提供支持,并推动对外产业投资的不断扩大,对贸易升级形成基础性支撑;“民心相通”有利于增进我国同沿线国家的对话、交流、合作与理解,增强共同发展的凝聚力,从而在最大程度上降低贸易摩擦的风险。
那么还应如何进一步推动“一带一路”倡议走深走实,促进我国外贸实现高质量发展?在付一夫看来,未来,我们应当继续致力于改善贸易便利化条件,通过进一步的合作与探索,着力提升我国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贸易便利化水平;同时,要在“一带一路”的贸易投资软环境上有所突破,这需要我们创新机制,在确保倡议稳定运行的前提基础上,推动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在相关法规和政策上的协调与协同,重点应在税收合作、会计准则等方面实现标准统一,完善并细化相应的指导原则,探索建立争端解决服务机制等等。
(编辑 白宝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