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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近日,财政部发布《城市管网及污水处理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范和加强城市管网及污水处理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办法》所称城市管网及污水处理补助资金,是指中央财政安排支持城市管网建设、城市地下空间集约利用、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城市排水防涝及水生态修复的转移支付资金。补助资金由财政部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实行专款专用,专项管理。
根据《办法》,补助资金实行专款专用。海绵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试点,按照既定补贴标准对试点城市给予定额补助。黑臭水体治理示范通过竞争性评审等方式确定示范城市,中央财政对入围城市给予定额补助,不同批次补助标准分别为6亿元、4亿元、3亿元。中西部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中西部省份上报确定的3年建设任务投资额,按因素法分配资金,并按照相同投资额中西部0.7∶1的比例,对西部地区给予倾斜。
(编辑 才山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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