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见习记者 孟珂
6月10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及项目配套融资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支持做好专项债券项目融资工作,提出精准聚焦重点领域和重大项目,允许将专项债券作为符合条件的重大项目资本金等。
对此,东方金诚研究发展部技术副总监张伊君6月11日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通知》使专项债项目融资得到进一步保障,有利于重大项目及重点领域工程的推进,在严控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同时加大逆周期协调力度,保证“严堵后门”的同时“开大前门”。
谈及专项债新规发行的意义,国盛证券首席宏观分析师熊园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专项债新规的发力点还是稳基建,基建回升已几无悬念。基建投资历来是经济逆周期调节器,面对当前内外部的严峻压力,依靠基建可谓必选动作,而专项债则是我国基建投资项目的重要资金来源,本次专项债新规也是为了更好支持重大项目市场化融资,包括国家重点支持的铁路、国家高速公路和支持推进国家重大战略的地方高速公路、供电、供气项目等。因此预计,后续基建投资有望加速回升,全年增速有望在6%至10%。
张伊君表示,今年以来地方政府专项债发行进度明显加快,前5个月,新增债券累计发行14596亿元,其中新增专项债券8598亿元,而上年同期新增债券发行量仅为171亿元。与此同时,发改委已明显加大对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审批力度,央行货币政策也在向稳增长方向微调。但是,今年以来基建投资虽已触底反弹,但整体增速仍然低位徘徊。出现这种反差的部分原因是一些地区在推进地方基建项目时,面临项目资本金不足以及后续建设资金不足的困境。因此,《通知》将缓解部分项目资金压力,包括资本金不足带来的掣肘以及后续资金跟进问题,下半年基建增速有望出现两位数反弹。
张伊君还表示,《通知》规定重点支持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一带一路”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推进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等重大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以及推进棚户区改造等保障性安居工程、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铁路、收费公路、机场、水利工程、生态环保、医疗健康、水电气热等公用事业、城镇基础设施、农业农村基础设施等领域,本次还特别强调“对于部分实行企业化经营管理且有经营性收益的基础设施项目,包括已纳入国家和省市县级政府及部门印发的‘十三五’规划并按规定权限完成审批或核准程序的项目,以及发展改革部门牵头提出的其他补短板重大项目”提供融资支持,表明对于重点领域和重大项目范围的进一步明确和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