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深交易所近日完成了公司债券发行人2017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和监管工作。记者了解到,深交所于年初时便对全年债券风险防控工作做出全面部署,着力补短板、强弱项,多项风控措施齐头并进。同时,上交所在巩固前期定期报告监管成效的基础上,今年继续推进有关工作,进一步提高年报披露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上交所方面称,本次年报以债券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基础,首次尝试针对不同信用资质的发行人适用不同的定期报告模板。据介绍,上交所应披露年报的非上市或挂牌发行人(含企业债券)共2426家,其中2332家发行人按规定于4月30日前披露了年报,准时披露率超过96%。此外,今年上交所共对42家公司债券发行人进行了监管问询,要求限期补充披露或整改,切实提高年报信息披露质量。
上交所公司债券发行人在财务杠杆保持相对稳定的同时,经营情况总体向好,盈利能力明显改善,信用水平整体提升,主体资质逐步增强。与此同时,在去产能、降杠杆过程中,少数发行人显现出承压能力较差,偿债能力较弱,需进一步关注。具体来说,发行人的市场盈利能力显著提高,收益来源聚焦主营业务;去杠杆初见成效,发行人债务期限结构有待调整;对外投资趋于谨慎,制造业“造血”功能增强;发行人筹资净额有所下降,资金周转压力加大。
据深交所方面介绍,今年应披露年报的债券发行人共684家,较上年增加103家,4月30日前披露年报的按时披露率达96.5%,较上年按时披露率提升5.3%。
截至目前,深交所已对211家债券发行人发出年报问询函,占已披露年报发行人家数的31%,共向发行人提出各类问题1000余个。从本次审查情况看,2017年度深市债券年报信息披露情况较往年明显改善,绝大多数发行人深耕实业、经营良好、业绩平稳,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和公司治理运作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