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
下载客户端

您所在的位置: 网站九游会·J9 > 股票频道 > 证券要闻 > 正文

证券期货业机构监管费暂免征收三年

2018-06-28 06:23  来源:中国证券报

    发改委、财政部日前下发《关于证券期货业监管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指出,对在中国境内登记注册的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经纪公司收取的机构监管费,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暂免征收。

    通知指出,对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取证券业务监管费,按股票交易额的0.02%。收取。对上海期货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和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收取期货业务监管费,按交易额的0.001%。收取。证券、期货、基金从业人员资格考试费标准,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有关规定执行,在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上限范围内按成本补偿原则自行确定。

    通知要求,证券期货业业务监管费标准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重新核发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监管费等收费标准的通知》同时废止。

九游会·J9 - 中国官方网站 | 真人游戏第一品牌
  • 24小时排行 一周排行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10120180014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B2-20181903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

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加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