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飞
继浙江、辽宁、山西、四川、广西、海南等地省级农信联社改革陆续完成后,近期河南农商银行筹建工作小组发布公告称将组建河南农商银行。
长期以来,省级农信联社改革都是按照因地制宜、“一省一策”的原则在推进。当前,业内比较认可的省级农信联社改革方向包括四种,分别是成立统一法人的农商银行、转型为金融服务公司、改制为金融控股公司、组建省农商联合银行。
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金融生态环境、农信机构自身状况等存在显著差异,因此需要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改革方向。
成立统一法人的农商银行更适用于经济发展较为均衡的地区。这种模式能够实现资源的集中调配,提高经营管理效率,形成规模效应,增强市场竞争力。
转型为金融服务公司则更适合金融服务需求多样化、需要整合各类金融资源的地区。金融服务公司可以专注提供专业化的服务,如技术支持、产品研发、风险管理等,为农信机构的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撑。
改制为金融控股公司适用于金融市场较为发达、需要整合多种金融业务的地区。通过控股不同类型的金融机构,实现协同发展,发挥综合金融的优势。
农商联合银行模式目前有两个分支,分别是上参下模式和自下而上发起设立模式。上参下模式在兼顾各地农信机构独立性的同时,能够实现一定程度的协同合作。对于地域广阔、农信机构发展差异较大的省份来说,这种模式可以在保持灵活性的基础上,加强资源共享和风险防控。
自下而上发起设立模式允许基层农商行在一定程度上保留自主经营权,能够根据当地市场需求和特点灵活开展业务,更好地满足当地客户的个性化需求,从而保持基层机构的创新活力和市场适应性。这种模式还有助于分散风险,当单个农商行面临风险时,其他成员可以提供支持和帮助,增强了整个系统的稳定性。
总之,省级农信联社改革没有固定的模式,各地应深入调研,精准把握自身特点和需求,选择最适合的改革路径。在改革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到农村金融服务的特殊性,坚守服务“三农”的使命,不断提升金融服务的质量和效率,为农村经济的发展注入强大动力。只有这样,省级农信联社改革才能真正取得实效,从而推动农村金融事业的蓬勃发展,助力乡村振兴战略的全面实施。
(编辑 张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