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金融时报-农金网北京讯(记者田耿文)记者从大商所获悉,自2017年我国首个商品期权——豆粕期权上市,5年以来,我国已上市20个商品期货期权,覆盖农产品、能化、黑色、有色、贵金属等板块。
统计数据显示,2021年全国商品期权累计成交量2.15亿手,累计成交额2627.79亿元,日均持仓量227.3万手,同比分别增长97.3%、134.3%、27.1%。其中,作为推出我国首个商品期权的交易所,大商所期权市场也在五年中快速成长,2021年期权成交量、成交额和日均持仓量分别占全国商品期权市场的47.6%、41.5%和55.7%,市场运行平稳,功能逐步发挥。
市场规模稳步扩大
期权是指期权合约的买方在向卖方支付一定数量的权利金后,拥有在未来一段时间内以事先约定好的价格从卖方买入或卖出一定数量特定标的物的权利,与期货买方和卖方都承担义务不同,期权买方只享有权利,可避免追加保证金的繁琐和可能面临的资金不足风险,套保者还可以通过在众多行权价中选择合适价格,明确未来最高买价或最低卖价,也可以实施期权、期货、现货的多样化组合套保策略,进一步降低市场风险。
五年来,大商所期权市场快速发展,目前已上市豆粕、玉米、棕榈油等共八个期权品种,累计挂牌20766个合约,2021年期权累计成交量1.02亿手,累计成交额1091.42亿元,日均持仓量126.70万手,同比分别增长78.6%、119.4%和21.7%。其中,豆粕、玉米、铁矿石期权成交量位列全国商品期权市场第1、3、5位;日均持仓量位列全国商品期权市场第1、2、4位。
同时,期权市场流动性供需稳定,占标的期货比重不断提升。玉米期权及其他期权品种在上市之后也与标的期货保持良好的联动关系。各品种换手率均表现出上升趋势,整体上流动性适中,期权主力系列隐含波动率与标的期货历史波动率保持同步变化,相关性较高,波动率价差处于合理范围,表明期权定价有效,运行质量较高。
调整优化制度规则适应市场发展
记者了解到,为确保我国首个商品期权“稳起步”,建立了完善的规则制度体系,在豆粕期权上市初期,大商所对期权的持仓限额、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等设置了较为严格的要求。随着期权市场平稳运行、投资者参与数量及市场规模的稳步增长,新的市场需求不断出现,大商所适时调整有关监管措施,优化相关制度设计,并积极探索交易机制创新,为期权市场稳健发展创造条件。
大商所根据市场实际运行情况持续优化期权持仓限额标准。大商所还不断优化期权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分别于2017年9月1日和12月8日,将期权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中所认可的期权实盘和仿真的交易、行权经历进行扩展。同时,大商所取消了对知识测试全程影像采集要求,在符合适当性大原则的基础上,简化了客户和会员操作,有利于提高权限开通效率,吸引客户参与。
大商所面向市场需求,在2019年4月启用期权套期保值业务,客户获批的套期保值持仓额度可在期货或期权合约上使用;自2019年6月,逐步开启期权组合保证金相关业务,目前涉及期权的组合保证金优惠策略已扩展至七类。期权组合保证金的实施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了期权交易成本,提升了投资者参与市场的积极性,促进了大商所期权市场的快速发展。
同时,作为期权市场的重要制度之一的做市商制度,自豆粕期权推出以来发挥着重要作用。期权做市商的报价也有效缩小了市场买卖价差,提供了适度的流动性,促进了期权市场平稳运行和功能的有效发挥。目前大商所共有19家期权做市商。
满足市场精细化风险管理需求
经过大商所5年精心培育,期权市场功能逐步发挥,通过与期货市场有效联动,促进期货市场价格发现,缓解期货市场价格波动压力。如在市场不确定增大过程中,豆粕期权使市场情绪得到释放,充分发挥出对标的期货市场波动性风险进行预期管理的功能,提高了期货价格的稳定性。
期权作为非线性的衍生工具,提供了更加丰富的价格风险管理手段。随着场内期权陆续丰富,相关产业套保思路开始转变,从原来使用单一期货工具,到构建期货、期权组合开展风险管理,特别是风险承受能力较低的主体利用期权“保险”功能,避免了行情不利时追加保证金的压力。此外,与期货只能根据当前市场行情成交建仓不同,期权可以根据自身对成本和收益目标的需要,灵活选择未来买入或卖出商品的价格,这也为相关主体开展精细化管理风险提供了重要途径。
大商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大商所还将继续根据期权市场发展,积极开展期权工具创新,不断丰富期权品种,加快豆一、豆二、豆油期权研发上市,推进期权工具在活跃期货品种上全覆盖;持续优化合约规则制度,稳步提升期权市场运行质量,推动期权市场对外开放;加强对产业客户的市场培育工作,助力企业风险管理,提升期货市场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为期权市场稳健发展创造条件,更好促进期权市场功能发挥。
责任编辑:李美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