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石科技: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8-04-13 00:00 来源:中证网
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7年,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要求,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独立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财务状况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方面进行监督,进一步促进了公司的规范运作。现将2017年监事会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共召开3次工作会议,会议的组织、召开及表决均合法、独立、透明。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1、2017年3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第八次监事会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鉴证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议案》、《关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年度董事、监事、高管
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2、2017年8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第九次监事会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2017年半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3、2017年12月1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第十次监事会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关于调增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2017年度有关事项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公司的依法运作情况、财务状况、关联担保、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内部控制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对报告期内公司的有关情况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列席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并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的执行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执行情况、公司管理制度等进行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合法,决议事项重要且有意义;董事会运作规范,决策合理,对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认真对待,有力执行,忠实履行了诚信义务,无任何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认真负责,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的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在不断的健全和完善。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成员认真听取了公司财务负责人的专项汇报,通过审议公司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审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等方式,对2017年度公司财务状况、财务管理、经营成果等情况进行了检查和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会计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告所出具的审计意见是客观、公正的,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对外担保情况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情况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4、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报告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2017年度,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后,认为: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2017年度,公司未发生实际募投项目变更的情况。
6、对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结合所处行业以及公司经营方式、资产结构等自身的特点,建立了内部控制体系,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能保证公司经营业务活动的正常开展,有效防范风险。
7、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情况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提议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2017年度经营情况、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以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综合因素,与公司实际经营业绩匹配,与公司发展规划相符,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合法、合规、合理,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监事会2018年度工作计划
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赋予监事会的职责,督促公司规范运作,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为维护股东和公司的利益及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而努力工作。2018年监事会将做好以下工作:
1、围绕公司的经营、对外投资等各项活动开展监督,促进公司内控制度的不断完善和实施。监事会以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为出发点,加强对企业重大经营活动和重大决策的监管力度。切实履行好《公司法》、《公司章程》赋予的监督职责,确保公司的各项制度得到有效落实。
2、依法完善监督职能,增强监督工作的有效性,进一步强化监事会的监督和勤勉尽职的意识。
3、监事会组织监事认真学习国家相关法规、政策,熟悉财务、审计、内控等专业知识。同时,依法对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年4月11日